作者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
看板866011XX
標題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Tue Apr 22 02:12:15 2003
作者: 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 看板: 866011XX
標題: 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 Tue Apr 22 02:04:14 2003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引述《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之銘言:
: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豪哥,其實不只是法學,我們在很多領域也都是西方文明的殖民地。
: 所有經社制度都應該是要相互配合運行的,
: 如果今天我們決心要創造「完全本土化」的法制度,
: 那,首先面臨最棘手的問題就是:其他制度該怎麼配合?
: 法律是扮演著就是抽象規範的角色,
: 而如果今天所要處理的「具體事實」全是舶來品,
: 法律還能夠理直氣壯的說自己完全本土化嗎?
: 像豪哥你研究的保險制度也是舶來品,
: 我想你一定不會認為我國的保險法規範能夠走出自己的路吧..:p
: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保險法應該是廢掉重擬:PPP)
: 其實,我覺得確實是很難,但是我想說的是,走出自己的路才是正確的方向,
: 給大家我們風管所的一點理念好了,
: 我們風管所為什麼要分為三組呢?精算、管理、法律
: 就是想要以精算創出保單結構,以法律的技術訂出保單條款,再以管理的技術實際
: 執行之,
: 也就是說,我們是先有精算人員創出的東西,再用法律的條文去把他制訂出來,
: 先有一個目標,一個人說ㄟ,目前市場上需要的就是這個東西,
: 你按照這個把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給我擬好,就這樣,
: 雖然這個社會整體的需求是大了點啦,(應該是大了非常多﹍)
: 但是,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朝向的是,
: 有些人確實地去研究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什麼,
: 怎麼樣的制度對生存於我們社會上的老百姓來說,是公平而有利的,
: 再去決定說,我們的法律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 其實要創造出自己的法價值體系,並不是不可能,
: 只是這絕非我們這一代所能夠完成的工作...甚至不用著急地期待它發生...
: (就現階段而言,連國外文獻都抄不好了,更何況創造?)
: 為何要猛抄國外文獻?-->我自己是有個答案,為了跟國際接軌
豪哥,我的理解跟你不太一樣,
我的答案是,因為我們是繼受法國家。
這就好比我們跟美國人買武器,武器操作手冊是英文還是中文?
小弟我個人認為,跟國際接軌的理由反而倒是其次...
想想看,猛抄英美的信託制度,能夠和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概念接軌嗎?:p
: 創造跟抄襲(或稱移植)有關嗎?
: 如果你創出了一個制度,用各種數據、外國的經驗,對人性動機的防止功能,
: 來證明你確實是一個更完美的制度,
: 雖然沒有其他國家的制度可抄(因為你是獨創)
: 難道就不行嗎?
當然可以啊...
只是我覺得,我國目前連基本的抄襲都抄成半調子,
而泰半法學者甚至連「理解」外國法的工作都沒辦法做好...:p
事實上,我國全盤接收西方法制,迄今不過一百年
(想想看,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是經過了多久時間才發展出自己的體系?)
如果要求本土法學研究者發展出什麼獨創性的原理原則,
這樣無異於要一個剛學會爬行的小孩,模仿大人跑步一樣嘛...
我們國家法制,現在迫切需要的不是大思想家康德,而是勤奮取經的唐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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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 Tue Apr 22 02:12:15 2003
作者: 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 看板: 866011XX
標題: 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 Tue Apr 22 02:04:14 2003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引述《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之銘言:
: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豪哥,其實不只是法學,我們在很多領域也都是西方文明的殖民地。
: 所有經社制度都應該是要相互配合運行的,
: 如果今天我們決心要創造「完全本土化」的法制度,
: 那,首先面臨最棘手的問題就是:其他制度該怎麼配合?
: 法律是扮演著就是抽象規範的角色,
: 而如果今天所要處理的「具體事實」全是舶來品,
: 法律還能夠理直氣壯的說自己完全本土化嗎?
: 像豪哥你研究的保險制度也是舶來品,
: 我想你一定不會認為我國的保險法規範能夠走出自己的路吧..:p
: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保險法應該是廢掉重擬:PPP)
: 其實,我覺得確實是很難,但是我想說的是,走出自己的路才是正確的方向,
: 給大家我們風管所的一點理念好了,
: 我們風管所為什麼要分為三組呢?精算、管理、法律
: 就是想要以精算創出保單結構,以法律的技術訂出保單條款,再以管理的技術實際
: 執行之,
: 也就是說,我們是先有精算人員創出的東西,再用法律的條文去把他制訂出來,
: 先有一個目標,一個人說ㄟ,目前市場上需要的就是這個東西,
: 你按照這個把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給我擬好,就這樣,
: 雖然這個社會整體的需求是大了點啦,(應該是大了非常多﹍)
: 但是,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朝向的是,
: 有些人確實地去研究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什麼,
: 怎麼樣的制度對生存於我們社會上的老百姓來說,是公平而有利的,
: 再去決定說,我們的法律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 其實要創造出自己的法價值體系,並不是不可能,
: 只是這絕非我們這一代所能夠完成的工作...甚至不用著急地期待它發生...
: (就現階段而言,連國外文獻都抄不好了,更何況創造?)
: 為何要猛抄國外文獻?-->我自己是有個答案,為了跟國際接軌
豪哥,我的理解跟你不太一樣,
我的答案是,因為我們是繼受法國家。
這就好比我們跟美國人買武器,武器操作手冊是英文還是中文?
小弟我個人認為,跟國際接軌的理由反而倒是其次...
想想看,猛抄英美的信託制度,能夠和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概念接軌嗎?:p
: 創造跟抄襲(或稱移植)有關嗎?
: 如果你創出了一個制度,用各種數據、外國的經驗,對人性動機的防止功能,
: 來證明你確實是一個更完美的制度,
: 雖然沒有其他國家的制度可抄(因為你是獨創)
: 難道就不行嗎?
當然可以啊...
只是我覺得,我國目前連基本的抄襲都抄成半調子,
而泰半法學者甚至連「理解」外國法的工作都沒辦法做好...:p
事實上,我國全盤接收西方法制,迄今不過一百年
(想想看,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是經過了多久時間才發展出自己的體系?)
如果要求本土法學研究者發展出什麼獨創性的原理原則,
這樣無異於要一個剛學會爬行的小孩,模仿大人跑步一樣嘛...
我們國家法制,現在迫切需要的不是大思想家康德,而是勤奮取經的唐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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