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iroquai (搞什麼 還要修憲法??)
看板866011XX
標題Re: 傅助教學長有言....
時間Tue Sep 7 01:01:18 1999
※ 引述《sworder (台南的星空最美)》之銘言:
: ※ 引述《Ceballos (Dara Milton)》之銘言:
: : 我是覺得,正因我們的師資比較不足,
: : 才不能開放自由選課...要不然有些老師的課就要"三組同學一起上課了";
: : 在人數爆炸的情況下,教學品質和教室容量都是個問題(總不能用四維堂上課吧!?)
: : 換個角度想想,政大的師資就算如同sworder老兄說的那麼"爛",
: : 每年國考其他"師資好學校的學生"還不是被咱們學長姐給電假的?(當然,台大除外)
: : 如果學長姐能夠將政大法律每年的國考錄取率維持在坐二而遙望一的地位,
: ~~~~~~~~~~~~~~~~~~~~~~~~~~~~~~~~~~~~
: 我不曉得這樣講對不對啦!
: 但我想「補習班」對於律師司法官的的養成上,
: 居功甚偉。
: 再加上學長姐的用功,才得以有所今日成果,
: 不應該把「補習班」+「教授」的付出,
: 都完全歸於學校「教授」享有。
: 否則那通車的疲累與補習班的課程,不都化為灰燼嗎?
關於補習班的事.....我也有一點意見
是 我有補習 但我在聽過JAFFI的一段話後
想了很多
他說 雙榜的某 李老師 教法卓越
教出來大家 民訴都寫得很好 很有條理
考卷上非常漂亮
但問題是大家都寫的是 『同一套』
結果傳出 台大的閱卷老師召集開聯合會議
對於這種考生特別給分 以一題15分起算 向下扣減
姑且不論本傳言的真假
我很恐懼的是 當大家又變成像高中一樣
用填鴨式 單一思考模式 公式性的套解考題時
我們法律系的未來在哪裡??
大學不比高中 我一直希望自己不在是一個填鴨式教育下的小孩
誠如高點某蔡老師所言
很多初學刑法的人 看到很多學說很開心 就拼命把他背光光
其實我接觸刑法這領域這麼久 才體會到
其實所謂的法律 就是你要在眾多學說中 找出你自己的路
再以你自己的方式 解釋的最完美
(詞不達意 無法完全轉達原意之處 請自行揣摩)
我一直記得這些話
也一直希望自己是朝向一個法律『人』的方向走
而不是走阿走的 變成了另一本六法全書
也希望自己一生的法律思維 不會變成一個單一性的思考模式
僅以此言 以表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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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暫時﹒﹒﹒是無法衡量其長短的東西
所謂的可能﹒﹒﹒是無法衡量其重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