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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我很下流 揪咪^.<
發信站貓空行館 (Sun May 20 22:57: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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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city (ppcity)》之銘言:
> 問題就在
> 在論述的後面,你加上了太多的個人表述以及假設
> 敢問妳說的就是真理?
我說的不是「真理」,因為這世上還沒有人找到所謂的真理,我當然不可能說出真理。
但是,我說的是一個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的基本精神
建議你可以多充實一下這方面的知識,或許可以讓你的論述與邏輯更為完整
而不至於有太過的斷裂。
> 引述原文:
> 但問題是,一個尊重學生自治的委員會,當委員會下設的任何小組需要學生參與時
> 理當直接在委員會內部找,怎麼可能會忽略委員會內部現成的學生代表
> 而在會外找一個不具有民意基礎的「非學生代表」呢?
> 這不僅是嚴重的漠視學生自治,也抹滅了校園民主的基本精神
> 校方如果如此作為的話,會受到非常多的批判與指責的。
> 原文結束
> 以下列出:
> 假設一、它是一個尊重學生自治的委員會
> 個人表述一、理當直接在委員會內部找學生參與,怎麼可能會忽略委員會內部現成的學生
> 代表
> 假設二、調查小組需要有名意基礎
> 個人表述二、此舉嚴重的漠視學生自治,也抹滅了校園民主的基本精神
> 假設三、校方將會受到非常多的批判與指責
> 我想在以上這幾點都能夠有合理的解釋或是有前例可尋後
> 再將程同學扣個不合理的帽子
> 會不會比較洽當??
以上幾點有非常多的前例可循,並非是我個人的論述,我前篇連論述都稱不上
只是提出事實,以及點出學生自治與校園民主的核心理念而已。
但如果你真的找不到例子的話,你可以直接去詢問各級會議的承辦單位
例如秘書室,以及學務、總務、教務處的秘書們
你問問他們,打從學生自治與校園民主的理念進入校園以後
他們在尋找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時,是否敢隨便找一個不具民意基礎的「非學生代表」來?
如果他們敢回答有的話,麻煩你把你詢問的單位與人名列出來
我一定會跟校長以及教育部高教司檢舉他,因為這代表該單位以及該承辦人員
有操縱學生意見的嫌疑,不然他不會放棄具有民意基礎的學生代表,而隨便找個同學來。
最後,我建議你,如果你真心支持該位候選人的話,要勸他好好的出來面對這個問題
畢竟他很有可能是未來的學生會長,一個學生會長要受到的檢驗是非常多的
未來不會是只有這一項檢驗而已,承擔責任越重的人,越需要去面對大眾
「隱私權」這三個字在公眾人物身上幾乎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台灣這個社會裡
公眾人物幾乎可說是一個社會或一個群體裡面的標準與模範
很多事情都是由公眾人物引起示範效果,無論是好是壞,
更何況他現在所面臨的這個檢驗,連是不是在「隱私權」所保障的範疇裡都是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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