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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公告】選委會緊急命令
發信站貓空行館 (Tue Jun 12 23:37: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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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wtin (快要抓狂)》之銘言:
> ※ 引述《tesb (tesb)》之銘言:
> 至於什麼是「正當性」,這問題牽涉到太多哲理上的思辨,所以就不礙大家的眼,
> 請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翻翻政治學的相關參考書籍吧!
> 我這裡僅點出你論述上的錯誤。
> 所以重點是,這件事情並不具正當性,而在法律規範方面,則是有違法的疑慮,
我認為此事是正當的,且您所述在法律規範方面有違法的疑慮
即表示此事其實是合法的 並無違法
> 請問一下,議長也是如你所述的,如此看待自己的職責的嗎?
> 進一步言,他是因為覺得這個議長位置沒辦法坐太久,所以才出來選會長嗎?
> 希望答案是否定的,否則一個議長如果有這樣的心態的話,實在令人非常痛心。
> 我認同議會對於現任議長職位的認知,的確,代表性是有待商榷的,
> 但只要被選上議長,坐在這個位置上一天,就要課盡職責一天,
> 就要接受來自法規的規範與外界的檢驗,
我認為我誠實面對我以議長的身份參選會長
即是認真的接受來自法規的規範與外界的檢驗
> 所以即使是具過渡時期色彩的議長,也是可以很有作為,在這有限的時間內,
> 嚴格捍衛法規,恪守法規所蘊含的精神,因為他是立法機關的領導人呀!
> 結果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他在鑽法律漏洞,帶頭藐視他應該尊重的法規。
我認為此並非鑽法律漏洞
因為在本質上他是合法的
> 除了他以外,還有另外兩位帶職參選的人,一個是議會祕書長,一個是議員,
> 你們都是立法單位的人,自己就這麼不尊重法規,以後你憑什麼用法規去監督幹事會呢?
> 不管你們三人最後有沒有選上,這樣游走法律邊緣的參選行為,
> 已經削弱了你們日後監督幹事會的能力了,
> 也讓你們三個人,還有整個學生議會,甚至是整個學生會,成為別人的笑柄。
> 你們等著看之後的學弟妹,以及外校的人,如何去「傳頌」你們的作為吧!
> > 看看他的政見吧
> > 成立女性部、爭取女性的權力
> 不要模糊焦點了,這個討論串在討論的都是他參選資格的問題,
> 如果你想討論政見,建議你另起一篇。
二號會長候選人徐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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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就法規來講你是沒有違法~但我相信稍微有法律觀念的都 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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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知道 除了法律之外~尚有一個東西叫做社會上的道德規 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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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範 這是社會上普遍認知的價值觀道德觀 違反了你並不 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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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犯罪 但是並不代表你是對的 這就是現在你受到質疑的 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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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原因 以上 一點淺見 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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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inlove 推:
現在是在選會長不是選道德楷模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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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inlove 推:
建議您針對政見做出提問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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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503 推:
你在社會道德倫理上就站不住腳...還提什麼政見哪!? 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