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maix (翻魚)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82 何賴傑 證據法 期末補考考題
時間Wed Jun 23 22:21:38 2010
課程名稱:證據法
課程性質:組相對必修
課程範圍:證據排除法則、傳聞法則
開課教師:何賴傑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06/23
考試時限(Mins):110mins
試題本文:
命案現場,鑑識組警員正忙著採證,刑事組警員則忙著尋找犯罪跡證,隨後檢察官S帶著法
醫也趕到命案現場。檢察官首先以證人身分訊問發現命案之死者同居人甲,甲也具結且陳
述如何發現死者並記名筆錄。警員發現命案現場門鎖皆未被破壞,兇手顯然不是侵入而是
受邀請或是屋內之人。檢察官S要警員就門鎖及命案現場予以拍照。法醫相驗死者屍體,發
現死者係從背後以尖刀被砍殺而死。法醫相驗屍體並將鑑定結果記載於相驗筆錄。檢察官S
蒐證越多證據,越發覺甲可疑,但並無直接證據可以確定甲就是兇手,於是S就以關係人名
義傳喚甲到偵查庭訊問。S既未對甲為刑事訴訟法第95條之權利告知,亦未對甲為拒絕證言
權之告知,並記名筆錄。訊問後,S從甲陳述中找到數處疑點,S更加肯認甲為凶手。其後
,員警從監視器錄影帶發現甲在案發後手上拿著手提袋匆忙離開命案現場。警員將錄影帶
翻拍成照片,附卷。檢察官提示該照片訊問甲,手提袋內為何物?是否即為兇刀?甲無法
回答。檢察官因此將甲改列被告,對甲為第95條權利告知,甲保持緘默不回答。檢察官告
訴甲若不回答,將向法院聲請羈押,甲因而自白犯案。警員根據甲之自白,找到被甲丟棄
之兇刀。經刑事警察局鑑驗結果,兇刀上有甲指紋、死者血跡、刀痕與死者傷口也吻合。
檢察官最後起訴甲殺人罪。最後,法官以檢察官所提之證據認定甲殺人有罪。試依證據法
則說明該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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