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ofwind (阿良)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81 朱德芳,票據法,期中考
時間Tue Jan 11 01:07: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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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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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本文:
一、
A 簽發本票一張,以B 為受款人,C為付款人,發票日為2009 年1 月7 日,但未載到期
日。B要求A 必須另覓身家殷實者為此張本票保證。A 商得甲之同意後,甲於票據背面
書寫保證人三字並蓋章,惟未記載被保證人。B 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票據給D,
D 復以空白背書之方式轉讓給E。E 於2009 年7 月10 日向C 提示付款,遭到拒絕。
(一) E至遲應於何時為付款之提示?
(二) 甲為何人之保證人?
(三) 本張匯票之背書是否連續
(四) E可否向A、B、D主張追索權
(五) 若票據債務人拒絕付款,E該如何是好?
二、A向B訂購貨物一批,B表示明天即可送貨到府,只須將貨款備足即可。A由於資金調度
困難,故簽發支票一張,發票日壓3個月後。B果然依約送貨,A即出示已經填妥之支
票,B一看,大表不滿,認為沒有現金交易,又有「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這樣的
票具他不願意收,情勢比人強,A只好在「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處打上XX,並且簽名
於其上,B方勉強收下
(一) A、B雙方何以於「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爭執
(二) 你覺得,A在塗抹「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時,有無簽章,對於票據權利義務關係
有無影響
三、甲商號之經理人乙,於其權限內為商號簽發支票,載明為商號代理之旨,而簽名於支
票,向丙工廠購買原料。其後丙將該支票項付款銀行丁提示,丁以甲商號存款不足而拒付
。丙訴請甲商號清償貨款,甲則以乙未經其同意購料為抗辯。
(一)甲之抗辯有無理由?
(二)如乙未載明其為甲商號代理人之旨,僅簽名於票據。丙工廠明知乙為甲商號經理人,
乙可否主張其僅為代理人而不負票據責任?
四、甲經營3C賣場,一日乙前來購買一台價值10000元之電器,乙簽發支票以代價金支付
並以甲為受款人,未料匆忙間,竟然誤填金額為100000元,甲未詳查即收下,晚上
盤點時,發現竟然有此錯誤,喜出望外之餘,心想給妻子丙作為生日禮物,背書轉讓
與丙,並告知丙事情原委。丙認為不妥,建議應該聯繫乙前來換票,甲不同意,其認
乙穿金戴銀,不愁吃穿,這點錢拿去作公益也好。丙想既然如此,就把票據背書給偏
遠地區的希望小學,小學校長喜出望外,想到學校校車也好些年了,趁此可購置新車
故想將此票據背書轉讓與丁公司以購買新車,丁公司表示公司政策不收個人票據,不
過既然是好事一樁,可以先將車子送交給學校使用,待票載發票日屆至,學校取得票
據金額後,再交付車款。學校持票向付款銀行請求付款,銀行以存款不足退票。時值
金融風暴之際,甲之賣場與丁公司都在慘澹經營中,校車也用了好幾個月了.....
問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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