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s (蛤?)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92 王千維老師 債編各論 期中考
時間Fri Apr 22 18:59:53 2011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贈與、租賃
開課教師:王千維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1/4/21
考試時限(Mins):110Mins
試題本文:
1.甲乃係政治大學法律系三年級之學生,擁有一部雷射印表機,因其送紙零件磨損相當
嚴重,所以經常有卡紙之現象,若欲更換此一送紙零件,則需新台幣8000元,甲因此
不願再保有此一雷射印表機,而將此雷射印表機贈與其同學乙。然而,甲卻對乙故意
隱瞞該雷射印表機經常發生卡紙現象之事實。甲與乙成立贈與契約之同時,隨即為印
表機所有權之移轉。
一個月後,甲乙因細故發生爭吵,甲因乙之故意侵害行為以致額頭瘀血。甲因而急欲
從乙處取回該雷射印表機,乙同時也向甲請求其因更換送紙零件所支出新台幣8000元
之費用。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2.甲向乙承租一部休旅車,租期360天,租金每日新台幣100元,甲同時給付新台幣50000
元之押租金予乙,甲乙雙方約定,甲於租賃關係終了時給付租金即可。
甲於取得該車後,隨即將該車借予其友人丙使用,因丙之疏失,導致該車排氣管嚴重毀
損,必須更換,經甲催告乙前來修繕皆不可得。甲只好自行送修,共支出修繕費新台幣
4000元,因修繕期間持續三天,所以該車有三天無法使用。
試問,租期屆滿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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