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here (朱清~Allen)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92許政賢民訴期中
時間Tue Jun 21 16:58:01 2011
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許政賢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
考試時限(Mins):
試題本文:
一、單選題(每題5分)
1.A訴請B給付租金20萬元及返還租賃物甲屋,法院宣判時僅諭知B應給付租金20萬元,試
問A應採取何項救濟措施(1)聲請再開言詞辯論(2)提起上訴(3)聲請更正判決(4)聲請補充
判決。4
2.承上,法院宣判時諭知B應給付租金20萬元及返還租賃物(門牌號碼與甲屋差2號),試問
A應採取何項救濟措施(1)聲請再開言詞辯論(2)提起上訴(3)聲請更正判決(4)聲請補充判
決。3
3.A、B、C三位法官所組合議庭,於言詞辯論終結並經評議後,A法官因罹患重感冒而未於
宣判期日到庭,乃由B、C、D三位法官進行宣判程序,試問該程序是否合法(1)合法(2)不
合法(3)視當事人是否提起上訴而定(4)視A法官是否有授權表示而定。1
4.A向B租賃甲屋,雙方於租賃契約中約定,日後就租賃關係有爭議時,如屬欠租事由,應
由B負舉證責任,試問該項約定之效力為何(1)有效(2)無效(3)視B是否提出異議而定(4)由
法院依職權裁量。1
5.承上,雙方約定爭議問題如屬租賃關係效力事項,B應提出雙方法律行為之公證書為證
,試問該項約定之效力為何(1)有效(2)無效(3)視B是否提出異議而定(4)由法院依職權裁
量。1
6.A、B、C係甲地共有人,99年2月1日,A以B、C為被告,訴請分割共有物,法院於同年7
月1日宣判,因無人提起上訴而於同年9月1日確定,A乃於10月1日以該確定判決辦理分割
登記,試問A取得其分得部分土地所有權之時點為何(1)起訴日(2)判決確定日(3)分割登記
日(4)依當事人協議而定。2
7.A於99年2月1日以B為被告,訴請返還無權占有之甲地,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後,A復以B
為被告,訴請確認甲地所有權屬於A,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兩者係同一之訴(2)依題
意尚難認A就後訴欠缺提起確認之訴利益(3)兩訴之訴訟標的同一(4)以上皆是。2
8. A訴請B返還租賃物甲屋,B否認雙方有租賃關係,A乃追加請求確認雙方間租賃關係存
在,是否合法(1)合法(2)不合法(3)視B是否同意而定(4)視是否不甚礙B之防禦及訴訟終結
而定。1
9.A以其債務人B為被告,主張B與第三人C間移轉B所有甲屋行為係有害A之債權,經法院以
當事人不適格為由,駁回A之訴訟,經A提起上訴後,復於第二審程序中撤回起訴。嗣A心
有未甘,又以B、C為共同被告提起撤銷詐害行為之訴,試問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1)A原
已撤回起訴,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2)前後二訴之訴訟標的並不相同(3)後訴是否合法應視
B是否同意而定(4)A仍得提起後訴。4
10.A向B借款100萬元,並簽發同額本票供作擔保,嗣因屆期未清償,B乃訴請A給付票款,
於訴訟進行中並追加以借款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試問法院應否准許(1)應予准許(2)不
應准許(3)視是否不甚礙A之防禦及訴訟終結而定(4)視B是否提出借據而定。1
二、申論題
1.A借款400萬元予B,約定99年7月1日清償,B屆期並未清償,復於同年8月1日將其名下僅
有不動產甲屋1棟(市價500萬元),以贈與為名,移轉登記予B之妻C,A乃委請律師提起訴
訟,以保障其法律上權利。試具體說明A所委任律師應提起何種客觀訴之合併,較能於同
一訴訟程序中完整主張權利?(25分)
2.試附理由說明下列情形是否有當事人不適格情形:
(1)A於99年3月1日訴請B返還無權占有之甲屋,A於同年6月1日將甲屋移轉登記予C,B於
7月1日言詞辯論期日抗辯A非甲屋所有權人,屬當事人不適格,A陳稱確已非甲屋所有權人
。(15分)
(2)A於99年3月1日訴請B返還無權占有之筆記型電腦,B乃於同年6月1日將該筆記型電腦
贈 與知情之C,B於7月1日言詞辯論期日抗辯並非占有人,A不得對其請求返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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