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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組織章程出爐囉~~~~~~~
時間Wed Mar 3 21:27:10 2004
政治大學國術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成立目的在於強身健體,維護及發揚中國傳統文化
第二條 本社社員以強身健體修養身息為主,嚴禁在外逞兇鬥惡與人鬥毆
第二章 社員
第一條 本社社員之權利:
一.選舉與被選舉為社長 副社長 等幹部要職
二.享有社內各項權益
三.參加社內各項活動
第二條 本社社員應盡義務:
一.參加每次的團體練習活動
二.參與活動表演的演出
三.繳交社費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一節 大會
第一條 於學期開始兩週內舉辦期初大會,並於期初大會討論學期教學大綱,學期活動計畫及預算列表.
第二條 於學期結束三週前舉辦期末大會,進行幹部改選與交接,並進行社費審核.
第三條 臨時會議由社長提出,副社長負責召集社員.
第二節 幹部職權
第一條 社長負責管理與分配社內各項事務,並對外代表社團,並與教練討論學期練習計畫,團體練習負責帶操,並指導新進社員.
第二條 副社長負責與教練的聯絡,並適時協助社長之事務
第三條 總務負責社內經費支出與收納
第四條 活動負責社內學期活動安排與企劃
第五條 文宣負責會議記錄之整理及活動文宣海報之設計
第四章 選舉與任免
第一節 社長
第一條 社長於每學期期末大會由社員直接提名,任期一學期,得連選連任一次。
第二條 凡本社社員符合下列條件,得接受被選舉
一.團練出席率達三分之二者
二、為本社修息二年以上之社員。
第三條 社長之選舉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候選人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時,採二次投票制,對第一次投票獲前兩名之候選人,進行第二次投票,獲得絕對多數票者當選;一人候選時,採同意制,同意票占絕對多數時當選。
第四條 社長之當選人於下學期始正式接受社長之職務。
第二節 其餘幹部
第一條 幹部由每學期期末大會由社員直接提名,任期一學期,無連任限制
第二條 幹部當選人於下學期始正式接受該職務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之修改,需經本社五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提請社長召開臨時大會,並需本社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得修改之。
第二條 本章程經大會通過,呈請學校核准公佈後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 本章程施行之程序,及未竟之事宜,
由幹部另訂方法,經社員通過後行之。
有要的修改地方可以跟我說
除了這個還有什麼要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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