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gapanga (panga)
看板NCCU_RNR
標題[公告] 器材借用規則
時間Thu Sep 6 01:34:18 2007
搖滾樂社器材外借規則
借用程序
1、需於借用日期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並得到當天預約使用器材之人的同意。
2、若無法於表演結束後馬上歸還搖滾樂社,需放置於安全良好之地點,且於隔天
有器材預約使用前歸還搖滾樂社。
3、器材出借與歸還時需有搖滾樂社幹部在場監督,並由租借方準備人手搬運器材,
歸還時務必將器材歸回原位。
4、提出器材借用申請,申請人需於社板上刊登申請文章,留下姓名電話,並自行與
搖滾樂社器材組聯絡,申請通過後由器材組公告借用日期與器材與歸還日期。
5、所有器材均需細心使用與保護,如有損壞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金錢賠償or買新的歸還),
並列入搖滾樂社器材出借禁止名單中,無其他救濟途徑。
聯絡人 <職位> <大名> <ptt帳號> <電話>
1、器材 冠甫 pangapanga 09163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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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6.201
※ 編輯: pangapanga 來自: 218.167.36.201 (09/06 01:39)
1F:推 hydel:good job! 還有記得我們是以天計價 價格表我再寄給你 09/06 13:27
2F:推 ringo43443:我看成是天價 想說還真敢講呢!! 09/12 16:19
※ 編輯: pangapanga 來自: 140.119.55.150 (10/09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