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gacow (さよなら 恋人)
看板NFU
標題Re: [住行] 令人火大的腳踏車行(大榮)
時間Sat Feb 26 06:36:11 2011
Be大的說法似乎是認為損失300元這種小事沒必要特地po上
NFU板,不禁讓我腦子裡想到一首rap歌,大意是說宿舍烤香腸
這種小事也能po上NCTU板吵之類的 嗯…離題了…
其實事情是大是小,我們不是原po,也無法體會300對原po而
言是多是少,而且原po批評的點是在店家的處理方式上,如此
一來,其實跟損失的錢是多是少沒什麼關係了
若Be大認為單方面說法造成原文的"價值"有問題,試問板上不
管是食記、問修課等等,有哪一位板友所發表的意見不是個人
單方面說法的?反正食記把店家捧一捧,等到有人覺得難吃出
來罵的時候,道個歉後不知道龜哪裡去了? ( ′-`)y-~
是否這些文章也都沒有"價值"? 把這些文刪一刪,板上還有文
嗎?若訂板規限制不能發批評文,剩推店家的文能存在,這樣
有比較不像一言堂?
相信大家都唸到大學甚至是研究所了,對於單方面批評,自己
也都有判斷能力,不會盲信。從東華事件到這幾年告人事件,
應該也沒人還認為可以道個歉龜到哪裡去?上來批評店家,自有
法律責任像個龜殼似的背在原po身上,言論不實被告了,板友
倒也沒必要操心原po能龜到哪裡去。當然也歡迎店家上來澄清
,反正辯一辯吵一吵,公道自在人心。
批評文只要不是沒來由丟一句某某店很爛就閃人,有對事情經
過的認知與批評的理由,為什麼不能po?看文的人不論認不認
同其論點、信不信任其描述,都可以從中學習經驗避免讓自己
遇到同樣的狀況,同時也能對事情發表自己的意見。縱使原po
花錢買經驗又如何?難道經驗不能po上來跟人交流?這樣的資
訊交流難道不是討論板之所以為討論板的原因?
我不一定認同文章的觀點,也不會"拼死"捍衛作者發言的權利,
但是至少不會叫人吞下去當個不能分享經驗的啞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74.238
※ 編輯: bagacow 來自: 122.118.74.238 (02/26 06:46)
1F:推 k3241020:看完討論串~認同這篇教多~!! 02/26 10:56
2F:推 nationfu1017:認同 02/26 11:05
3F:→ jair0926:推! 人家只是上來分享經驗也要被某B酸..住海邊欸@@ 02/26 12:13
4F:→ jair0926:指的某B是指原文說花三百買經驗的大大,別誤會XD 02/26 12:14
5F:推 xuptjo:真難得在版上看到這麼有認真的文章 給你一個讚!!! 02/26 12:27
6F:推 banana00808:衷肯。 02/26 12:47
7F:推 key456456:認同+1 02/26 13:23
8F:推 devilshen:某B 嘖嘖(  ̄ c ̄)y▂ξ 02/26 13:32
9F:→ drx77177:交大八舍 02/26 13:38
10F:推 hank102357:認同!!!!!!! 02/26 13:41
11F:推 a54jack:恩恩! 02/26 14:45
12F:推 jazy6804:交大八舍烤香腸~ 國中在聽的歌= =~ 02/26 15:50
13F:→ jazy6804:為看先猜有人會推"虎科宿舍有蟑螂" 02/26 15:50
14F:推 bom426:300元或許對Be大是小錢~但對很多人來說300元可以讓他們解決 02/26 16:42
15F:→ bom426:好幾餐.300元也是辛辛苦苦賺來.說這種話代表B大沒有工作過 02/26 16:43
16F:→ bom426:認為摳摳很好賺... 02/26 16:44
17F:推 lojve:認同,而且很欣賞這篇最後一段:) 02/26 17:12
18F:推 xuptjo:三百元 大概我可以活3~4天 02/26 19:55
19F:→ bighat:雖然老闆在判斷上面出現問題是他自己的錯,但是他開腳踏車 02/26 22:26
20F:→ bighat:店的就是要把腳踏車修好而已,應該也沒有故意要坑原po的意 02/26 22:27
21F:→ bighat:思,畢竟原po剛開始也覺得老闆人很好 02/26 22:28
22F:推 sky19900112:推jair0926 02/26 22:30
23F:推 jisanwang:認同+1 02/26 23:00
24F:→ o937e3478:每個人都不能為他人的行為下定論吧...無論是原PO或B大 02/26 23:09
25F:推 pink416:雖然已經開始賺錢了~但300對我來說也是辛苦錢啊 02/27 03:55
26F:推 sir1017:將心比心 02/27 12:17
27F:推 qq11010817:認同+1 02/28 13:52
28F:→ BeLOveRX: 那個說人家沒工作過的...先瞧瞧自己吧 =__= 02/28 20:28
29F:→ BeLOveRX: 我只想說 網路的影響力是很大的 我知道言論自由 02/28 20:33
30F:→ BeLOveRX: 但是在一個雙方都有問題的情況下 02/28 20:33
31F:→ BeLOveRX: 這種文章很容易被造成一種誤會 02/28 20:35
32F:→ BeLOveRX: 叫做"黑店文" ... 02/28 20:36
33F:→ BeLOveRX: 也許可以說老闆故意的 也可以說老闆太過於好心 02/28 20:44
34F:→ BeLOveRX: 但是在原PO跟老闆之間只有那300塊的爭執情況下 02/28 20:45
35F:→ BeLOveRX: 大部分的人只有看到"被坑"的這一面 02/28 20:45
36F:→ BeLOveRX: 講個實際的例子 連冠X機車行都能讓人賒帳個6000了 02/28 20:46
37F:→ BeLOveRX: 幫他多修的那多的300 怎不下次還就好... 02/28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