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ei034301 (waei034301)
看板NFU
標題[問題] 曠課問題?
時間Thu Sep 22 23:57:04 2011
(一) 開學前三週之點名以教師點名為主,刷卡點名為輔。有關因系統問題產生之曠缺
課紀錄,由業務單位處理,同學不用辦理銷曠課申請,不會影響同學權益;若個人因素缺
課請假,則仍須辦理請假手續。
以上教務處最新消息
所以說前3個禮拜,還是可以翹課的意思嘛?
還有還有 如果沒修滿16學分 可以加選嗎?(還是沒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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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100.143
1F:→ wawa1109:今天最後一天吧 09/23 00:45
2F:推 jame11271127:可以到教學業務組拿申請單再加退選~ 09/23 12:37
3F:推 kjes924308:教師點名為主,刷卡點名為輔 那要刷卡點名衝啥? 09/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