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porins (cat)
看板NFU
標題Re: [虎科] 大家銷曠和請假時要小心囉...
時間Sat Mar 16 00:48:39 2013
那個...我是法律系的,提供一下個人淺見。
首先洩漏個人機密資料,保護的是個人法益(也有牽涉一些社會法益)。
但既然保護的主要是個人(而且是被洩漏的那個人),犯罪客體應該不包含本人自己。
本人既然要講出來,哪有機密可言?
(這就像自己把自己的車撞爛,然後再去向自己討賠償,這有符合常理嗎?)
再退一步說,因為我沒看過你們的校規,
假使它真的有規範本人洩漏自己的機密亦在處罰範圍之內,
但是關於單子上記載的[班級 學號 姓名],
是同班同學或教授等人都能輕易得知的事(班上通訊錄就有這些資料了啊),
這些絕對不屬於機密資料,不是機密資料的話,當然也不會犯該項校規。
如果這是機密的話,所有製作通訊錄的同學要倒大楣了。
最後是關於證明這單子是誰丟的,
依法來說,他要告發你洩漏秘密,
他應該要舉證你有做出"洩漏"這個動作,
也就是至少要有人看到或機器拍到你"丟"這張單子的動作。
單子既然是你的存查聯,當然會有你的名字,單靠這個就說是你丟的,會讓
學法律的人笑翻天(抱歉我剛就貼給我同學看,她也是笑翻)。
結論就是:環安中心人員法律素養低得令人不敢恭維,而且存心整你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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