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ubleshoot (千金散盡還復來)
看板NPUST
標題[住宿]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給大家參考
時間Tue Sep 8 16:11:13 2009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限中,
承租人有全權使用.收益房屋的權利,
非承租人同意,
出租人是不得親自或委託他人進入該房屋的.
若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而入侵房屋者,
即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侵入住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處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金.
(摘自yahoo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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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224.104
1F:推 saik64:這不是大家都知道嗎= =? 09/08 16:12
2F:推 oesh:幾年前 流行預寫遺書 因為不知道哪天會因為意外過世 09/08 16:14
3F:→ oesh:臭房東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帶人去看房間 囧的是 遺書我放在桌上. 09/08 16:15
4F:→ zx97009:然後就報警了喔? 09/08 16:15
5F:→ oesh:沒有 房東看我眼神怪怪的 哭哭 09/08 16:17
6F:推 DGmon:你修生死學了嗎ㄎㄎ~~ 拼5000字就有期中成績摟... 09/08 18:44
7F:推 oesh:沒有耶 我沒修過 我只是有感而發 所以才寫的 09/08 19:35
8F:推 NINTEND0:房東怕你在房內把自己做成晴天娃娃,讓他房間租不出去吧.. 09/08 20:59
9F:推 AbcPig:推掃晴娘... 09/08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