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jh871522 (夢絕羅)
看板NPUST
標題Re: [討論] 關於上禮拜的車禍
時間Fri Nov 20 13:38:36 2009
首先感謝版上的各位大大提供那麼
多的資料與意見,幫助了我同學不
少!非常感謝。
~~~~以上是感謝~~~~
在昨天下午,乙方主動有聯絡甲方
說要談和解了,態度也好上不少。
不過,現在又有新的問題了,就是
賠償的問題。乙方昨天是說確定要
和解,甲、乙方互不賠償,但甲方
要負責賠丙方,要甲方考慮一下。
甲方覺得好像不太合理,但又不知
道有沒有對雙方都較合理的賠償辦
法。目前是希望等到初步的鑑定報
告出來之後,看肇事原因的百分比
(有這種東西可以看嗎?),再來決
定是互不賠償或是誰賠誰多少。
再者,乙方希望請駐警?來協調這
次的車禍與和解事宜。駐警是指學
校內的駐警還是另有其人?甲方也
不確定,因為乙方也沒有說的很清
楚。是不是直接請教官或是當時處
理的警察來會比較好一點呢?
以上是我目前所知道的情況,事情
有了結果之後,我會再跟板上的各
位大大報告。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助!感謝!
再補上一個問題,初步診斷報告書
申請的話,需要多久的時間才會拿
到?聽說是一個月,是從申請開始
的一個月?還是車禍發生後的一個
月呢?
麻煩知道的大大解答了。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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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17.12
1F:推 sorrowend:簡單講 就是乙方想藉由丙方的名義來噱甲方一筆就對了 11/20 13:56
2F:→ sorrowend:合不合理... 當事人自己好好想想吧 呵呵... 11/20 13:59
3F:→ torinouta:說穿了不就是以方不願負責丙方,要甲方負責丙方賠償 11/20 14:00
4F:→ sorrowend:建議你們還是走法律途徑吧 私下和解這遊戲規則通常都是 11/20 14:01
5F:→ sorrowend:誰說話比較大聲誰就贏 對方想反悔賴帳你也不能拿他怎樣 11/20 14:02
6F:→ torinouta:鑑定報告對乙方一定不好!所以乙方想先藉由和解來解決 11/20 14:03
7F:→ torinouta:有可能就像一樓說的,丙方會將所有賠償算進去... 11/20 14:05
8F:推 sorrowend:對了 順便提醒一點 不是說和解完就沒事了 11/20 14:23
9F:→ sorrowend:就算和解完 如果當事人半年內身體有任何狀況 經證明 11/20 14:25
10F:推 SYC1205:建議走法律途徑+1 11/20 14:25
※ 編輯: grjh871522 來自: 140.118.17.12 (11/20 14:30)
11F:→ sorrowend:跟此次車禍有關 還是可以再追究責任 11/20 14:26
12F:→ sorrowend:如果甲方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就好好爭取自己的權益吧 11/20 14:29
13F:→ SYC1205:駐警,教官都偏向和事老 請當初處理的警察比較好 11/20 14:29
14F:→ sorrowend:免得以後有個萬一 受害者反而變成加害者就更沒完沒了 11/20 14:30
15F:→ SYC1205:如果事實是照前文章的描述,鑑定結果應該會是乙方不利 11/20 14:31
16F:→ SYC1205:講實在話,如果乙方要求甲方賠償丙方,那擺明就是不想負責 11/20 14:34
17F:→ SYC1205:同樓上講的 甲方如果覺得自己站的住腳 請不要客氣 11/20 14:38
18F:→ SYC1205:自己理虧該賠的要負責,但是千萬不要因為對方講話大聲或是 11/20 14:40
19F:→ SYC1205:態度比較硬,比較會硬ㄠ 還是基於同情心 11/20 14:41
20F:→ SYC1205:去賠償人家,要不然後續的問題還會很多 11/20 14:42
21F:推 cashjay:推 直接訴諸法律途徑 讓司法判定就好。這裡說的都不算數。 11/20 16:44
22F:推 gary123492:全部走法律途徑就好了..乙方的要求太不合理 11/20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