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2D2 (島國亦國)
看板NTHU_ChStudy
標題Re: 朱學勤
時間Tue Oct 17 13:11:17 2006
※ 引述《bengthek (想厝的人)》之銘言:
: 小弟我正在中學騙小朋友
: 高中部現在教的正好是經濟與生活篇
: 只能說 通篇就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觀點
: 然後夾雜一些莫名其妙的自我矛盾的平衡觀點的政府介入的必要性理論
: 像是講到政府的必要性
: 就說政府可以且必須縮限在提供公共財上面
: 接下來 了不起的是 他說 公共財具有乘數效應
: 每個人只要交N元 若有M人 那每個人可以享受到NM的效益
: 即使被貪污了P元 只要NM-p>N 那麼公共財就值得了
: orz
: 我在想
: 如果政府要求全國的經濟學家成立association
: 若有1000名經濟學家
: 要求每位經濟學家繳交10000元的會費
: 共收了1000萬的會費
: 然後政府抽掉900萬
: 這樣的話 這群經濟學家還是可以享受到100倍的效益
: 試問 張姓大教授願不願意拿出10000元?
公共財其實是一個定義很嚴格的概念,包含「非競爭性」及「非排他性」兩
的條件。在前一條件下,任何人加入公共財的使用都不會讓其他人享受到的
效用減少;在後一條件下,沒有任何方式可以排斥他人使用該財貨。
世界上真正完全滿足這兩個條件的東西實在不多,一般人舉例子時可能會說
國慶煙火是公共財——它至少完全滿足「非競爭性」的條件,而「非排他性
」也還算說得通,畢竟我們不太能夠想像一種把所有能看到高空煙火的人都
抓起來收費、不交錢不能看的方式。不過,如果放任經濟學家的想像力去設
想出一個只有一條路可以出入的深山峻嶺、並且在山谷裡放煙火在外面收費
,那煙火就不具「非排他性」了。不過天知道誰會去計較這種可能性。
說起來,一個association 很難具有公共財的性質,首先它很難不競爭,其
次,更重要地,它幾乎不可能無法排他——它畢竟是一個 association。既
然用這個例子很難想像,那在繼續討論之前,我看還是換個例子好了。
我認為整治空氣污染是一個比國慶煙火還好些的例子。它比後者更符合非排
他性。假如今天有個耗資2300萬的整治空氣污染工程,政府決定為了它跟全
國同胞每人收10元,其中一塊錢用來支付工程費用,九塊錢被污掉。經濟學
家會問的是:這樣子作,對每個人划不划算?新古典經濟學的答案很簡單:
如果這個工程在每個人心目中的主觀價值都大於十塊,那這個工程就是划算
的。
其實國防也是個好例子。上次的軍購案不就是告訴大家只要每天少喝一杯珍
奶就可以買飛機買炸彈炸死共匪千千萬嗎?經濟學家的看法也很簡單:只要
在每個人心目中軍購的主觀價值都高於那些珍奶(我不知道是一年份還是多
少),那就買啊!
問題是在於,我們明知道不可能每個人都對同一樣東西有一樣的主觀評價。
你要整治空氣,吳泉源告訴你他抽煙抽那麼兇根本不在乎空氣品質;你要買
武器,馮滬祥告訴你他只要有足以對付菲傭的武器就好。那這要怎麼辦呢?
前面經濟學家對公共財的討論不是說了等於白說嗎?
這就是為什麼財政學課本裡,談完了公共財就必須談公共選擇理論。不過經
濟學的悲哀也在這裡——已經有人用經濟學家最信賴的數學證明了公共選擇
制度永遠不可能有效率,除非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效用函數。
當然,講到這裡的另一個問題則是:經濟學家恐怕不會跟你討論貪污「對不
對」。他們只會告訴你貪污貪到多少以後公共財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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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地久有時盡,認真的女人最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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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Dair:馮滬祥那一段真是笑死我了XDDD 10/17 14:51
2F:推 DarrenTao:板主悍然將這些文章全給m了 真壯觀 10/1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