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rielmoon (夜子)
看板NTU
標題[問題] 想請問剛剛在辛亥基隆路口的機車車禍
時間Sat Mar 16 18:59:18 2013
大家好,我是事主
我剛剛在地震中心籃球場乓邊的路口發生機車車禍,(1820~35左右)
我加速衝末秒綠燈,閃避不及,與從基隆路右轉的機車擦撞,我側翻在地滑了幾公尺
他有福我起來,也問了我要不要叫警察或醫院,當下恍惚的反應是不要,
但覺得我不知道之後會怎樣,想跟他問聯絡方式,但他沒說,說趕時間
要不然給他我手機,他之後再聯絡我。(這沒想就很奇怪,所以沒回應。)
問我跟著騎到前面行不行,他領1000給我這樣。
當下答應了,但回來後覺得不太對,因為沒人知道我後續檢查身體財物狀況如何?
問聯絡狀況趕時間也不是理由阿,抄個手機是要多少時間....
所以想請問有看到或是有來幫忙扶我的人,有沒有看到他的車號?
ps.不是說我沒有錯,畢竟我也超速,但是我的觀點裡,他不該不給我連絡方式?
現在後悔當初沒說叫警察了,明明派出所跟醫院這麼近。
摔到的地方,現在關節開始有點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7.201
※ 編輯: surielmoon 來自: 118.161.27.201 (03/16 19:00)
1F:推 enoeht20181:車禍有傷亡 沒有當下報案而是私了 好像要罰3000 @@ 03/16 19:03
2F:推 yushenlin:原Po應該要報案的.. 03/16 19:04
3F:推 tdjpl:看有沒有監視器可以調阿 03/16 19:04
4F:→ surielmoon:所以我現在去報案,可以嗎? 03/16 19:12
5F:→ surielmoon:我收納1000塊不會被認定私下和解結束? 03/16 19:12
6F:推 enoeht20181:之前之所以學到這法律 也是因為新聞說有人3000元私下 03/16 19:17
7F:→ enoeht20181:和解 其中一人不安心而報案 結果就被罰了=_= 03/16 19:18
8F:→ surielmoon:我知道這件事,辛亥路沒有監視器可以看見車牌,只有遠 03/16 20:38
9F:→ surielmoon:到只能證明我有沒有闖黃燈的 03/16 20:39
10F:→ surielmoon:要是沒有同學看見,我報案也只是再虧上一筆時間 03/16 20:40
11F:→ surielmoon:和2000 03/16 20:40
※ surielmoon:轉錄至看板 NtuDormM1 03/16 21:58
※ surielmoon:轉錄至看板 NtuDormM8 03/16 21:58
12F:推 Terminator99:沒叫警察你就虧一半了,沒跟對方要聯絡方式再虧另外 03/16 22:55
13F:→ Terminator99:一半 03/16 22:55
14F:→ trees880098:可以不要這麼傻傻被唬嗎@@ 03/17 01:28
15F:→ tuliyung:騎機車真危險 03/17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