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tengweng (神奇的湯姆)
看板NTU-K2
標題[轉錄][論壇] 看法官霸凌醫師
時間Wed Jun 1 18:07:34 2011
※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1DvLi7ev ]
作者: bpnoi (????????????????) 看板: medache
標題: [論壇] 看法官霸凌醫師
時間: Wed Jun 1 05:17:56 201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today-o4.htm
看法官霸凌醫師
◎ 廖晉緯
報載「胸椎手術大出血致死,長庚判賠三百萬」一文,筆者看完只有四字心得:「法官錯
判」。
二○○二年卓姓患者被診斷有「第四胸椎爆裂性骨折合併下半身無力」,手術治療過程中
不明原因大失血三千西西,經急救仍告不治。一審家屬敗訴。最高法院認為難免除過失責
任,判決陳醫師和長庚須連帶賠償二九八萬多元定讞。
醫審會在鑑定報告中表示「已給予足夠量之輸血及輸液共三千四百西西」、「給予心肺復
甦術,亦無時程延遲」、「陳醫師為病人施行手術之醫療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並無疏失
」、「陳醫師及其團隊於診治病人時,已注意到病人的該注意事項,並給予合理醫療,尚
無不當」。然最高法院僅認為醫師說不出大失血原因,便逕自忽視醫療上的邏輯與道理,
憑一己之心證認定醫師有過失。
大出血之原因,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掌握。法官不懂醫療無妨,但不應擅以自己的法學邏輯
,無限演繹到具有不確定性的醫學身上。在此案中,即表示同樣的狀況,就算換成別的具
良好醫療水準的醫師,也只能做出類似的處置,最後也難以挽回病人之性命,豈能要求醫
師負起鉅額賠償!
人體就像個小宇宙,千變萬化,科學和醫學只能盡其所能。也可以說,人體內有無數個不
定時炸彈,醫師可以拆解絕大部分,但唯有上帝知道炸彈全部的位置。這位法官似乎認為
醫師理當化解一切風險,這叫作不切實際。一名不切實際的法官,一意孤行霸凌醫學專業
,其後果就是醫師再也不敢為病人進行手術、病人將得不到適當的醫療!
(作者為台灣大學醫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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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ntus:能說我給病患10萬 去找別人開嗎? 06/01 09:32
2F:→ cantus:這種高難度且病患狀況不好的病人 開了很可能惹禍上身 06/01 09:33
3F:→ cantus:即使沒罪 跑法院也不用上班啦 06/01 09:34
4F:推 jyushiou:不敢苟同這位同學的結論。現在醫生採取防禦性醫療一樣會 06/01 10:29
5F:→ jyushiou:被法官認為有疏失照賠啊..!! 06/0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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