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xy (我是熊)
看板NTUE-LAW
標題[所務] 99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收件日期延後事宜
時間Thu Mar 11 14:31:14 2010
主旨:99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助出國研修計畫收件日期延後事宜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辦理,
簡章內容詳如附件或逕自本校合作與交流網頁
下載
http://cme.ntue.edu.tw/browse.asp?section=6。
二、申請條件:
(一)「學海飛颺」: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非出國當學期畢業之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3. 在校歷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 語言能力:(供校內審查用)
英語組:具備英語能力測驗TOEFL iBT 71分以上、
TOEFL CBT 197分以上或IELTS 6分以上,並檢具證書影本。
日語組:具基礎日文(語)程度,
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2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韓語組:具韓國語能力測驗(TOPIK)中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法語組:具法文鑑定測?(DELF-DALF)B2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二)「學海惜珠」: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非出國當學期畢業之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3.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
4.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每系所前40%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三、研修機構:以列名教育部所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為主(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四、獎助研修期間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至多以1年為原則。
五、有意提出申請案者,請依申請類別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於99年3月15日(一) 17時前,向教務處學術合作研發組提出申請:
(一)學海飛颺
1.申請表
2.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3.國外研修學校之入學申請文件影本(如已取得入學許可者更佳)
4.歷年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百分比)
5.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6.其他優秀表現證明等
(二)學海惜珠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正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
4.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5.國外研修學校之入學申請文件影本(如已取得入學許可者更佳)
6.歷年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百分比)
7.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8.其他優秀表現證明等
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學術合作研發組
行政大樓709室陳怡君小姐,分機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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