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foster (小市長)
看板NTUIBTEAM
標題Re: 管院盃羽球計畫賽制與規則草案
時間Wed Mar 19 23:51:51 2003
: 4.每場比賽贏的點數較多的隊伍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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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不是以點數為輸贏之計算標準
而不是以累積積分(世界羽總的規定)為輸贏之計算標準的意思囉?
:
5.當分組戰績相同-->比相對戰績-->得失局差-->得失分差-->總得分-->總失分-->猜拳
: 以決定勝負
: 6.採發球得分制
: 7.每點先得21分者勝
: 8.在20分平手時,加分5分,並從零比零開始計算,先搶到5分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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