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kang (發尼小綱)
看板NTUSC
標題常會請假辦法
時間Mon Oct 9 22:24:46 2006
因為有學代不熟悉法規在問請假的方式 說明如下
第十二條 【請假】
學代如因故無法出席,應於會議召開前三日以前應以書面通知
秘書處請假。
前項請假方式,得以發送電子郵件予秘書處,併行張貼請假公
告於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之電子佈告欄看板替代之。
學代未依前二項規定請假而未出席者,以缺席論。
星期五有事的學代請於星期二前張貼請假文於本板完成請假手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