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看板NTUSC
標題[轉錄]Re: [問題] 新的教授同意加簽單規定
時間Wed Feb 18 13:34:07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作者: scorpion (阿蠍) 看板: NTUSA
標題: Re: [問題] 新的教授同意加簽單規定
時間: Wed Feb 18 10:12:35 2009
剛剛又去簽了一門課沒簽到 orz 教授要我們第三週再拿加簽單去簽
說明一下我是機械系的,我們系上有領域選修(選幾個來修滿幾學分的那種)
領域選修大部分的加選方式都是3,上網登記
下課後跑去註冊組的機械系負責人問關於領域選修能否使用加簽單
負責人說加簽單不是正常選課程序
如果到時候來了一堆加簽單不符合資格也不一定會通過
so......叫我們去跟教授說把人數上限提高,用網路選才符合正常程序
我只想問
教務處有沒有把那麼重要的事情通告全校教授?
告訴他們加簽單並非正常選課程序
如果加選方式3想要加簽,請他們在幾月幾號以前申請提高人數上限(或更改加選方式)
(無奈剛剛9點的課我們請教授去修改選課方式改成2
教授居然說那個不能改,可見教授根本也不清不楚....)
以免同學使用加簽單還是加選不到課?
很多教授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吧,
教務處到底有沒有做到宣導的責任?
這種事情要我們同學去跟教授說教授也不一定會聽
(大家也知道有些教授比較相信自己知道的東西
但是如果他知道的東西是錯誤的話.....)
我這學期選了22學分,12選分是領域選修,全部沒選上,所以目前只有10學分
選課方式都是3,假設教授不了解這些規定,想加簽卻叫我們去拿加簽單
導致最後加簽單沒通過沒選到課是誰要負責任? 是要我先填好減修單嗎?
這種領域選修部分的成分就像是必修了
我現在不缺通識,必修也修完了就差領域選修和系外選修
所以這叫我該如何是好? 還叫我去找比較好簽的課?
這時候又上哪裡找? 我又要因為要湊學分就要選我沒興趣的選修嗎?
真的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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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martken :申請提高上限人數其實也是很奇怪的作法 同學們就不能 02/18 10:54
2F:→ smartken :"聽過"再決定要不要加選? 加選單最好還是要回到類似 02/18 10:55
3F:→ smartken :最早選課單的方式有個自由的轉圜機制才對 02/18 10:55
※ 編輯: scorpion 來自: 140.112.243.219 (02/18 10:56)
4F:推 smartken :剛剛打了電話去問了 註冊組私下是跟我說其實也沒能力 02/18 11:11
5F:推 smartken :審核這個單子:p恐怕2.3類的區別還需要更讓老師清楚 02/18 11:14
6F:→ wearytolove :借轉學生代表大會板 02/1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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