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C (NTUSC)
看板NTUSC
標題[秘書] 草擬報告書
時間Sun Oct 25 21:12:05 2009
大家好阿,
秘書處這邊要跟大家說"報告書"一案真的要快點進行呢~
是說那時的決議是請大家看過並修改
那誠如我在二特結束時宣布的,(歐我是旻燁)
我的文筆不是很好,所以需要大家集思廣益.
另外,我們必須寫出兩份,分別報告一常與二常.
我草擬了這兩份,但是由於我文筆原本就不好加上最近睡眠不足有點頭暈
所以寫出來的東西更需要大家的修正
另外,因為對於報告書這種東西我非常的不熟,
加上我不知道我的報告書應該是用什麼身分講話,
所以如果大家對這部份有疑慮的話,請大家不要客氣儘管修正~
另外如果覺得我寫得奇怪,
我要說這真的只是不專業的示範(歐歐歐不要責備我阿~~~)
以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開會場地借用超時成活動中心報告書
說明:
學生活動中心您好,我們是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先前有請祕書長至活動
中心了解狀況並做簡單報告,獲悉場地超時使用過久,因而被活動中心記點與停權,因此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向活動中心提呈報告書。
由於本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身為學生的代表,做出發言及聲明甚或報告之
前,均須經大會決議並通過之,使得上呈,而此期間所造成之時間延滯,敬請 學生活動
中心體恤之。
超時使用場地之原由:
由於召開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常會之時,實屬剛
開學,許多事情必須做深度的討論與處理,包含諸如:認可議事規則、認可國立臺灣大學
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秘書長、議事員、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98學年度各部會首長、聆聽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施政方針(暨問政),選填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各常設
及非常設委員會(暨選舉各委員會召委)、並討論提案:「98101同志大遊行」案等
;而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各部門首長提名人的施政報告及接受問政等,尤其是一個非常重
要的開會目的,因此將奠定未來一年內學生自治的主要方向,即決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一
年內的可享受到的權利及福祉。
另,選填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各常設及非常設委員會(暨選舉各委員會召委
),亦是另一個開會的重點;如各學生代表無法做出委員會選填的動作,依法規規定,所
有學代視同辭職,亦是要全面補改選的意思,此必要花上更大的校方成本,也是我們不樂
見的。另,如果委員會無法決定,許多制衡學生會的機制便無法啟動,也就是學生會就無
法順利辦事,延伸下去就是影響全部臺大學生的權利,此一原因更是身為學代的我們無法
承擔的責任。
而又因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第1次常會要做的事情並不是只有以上兩件大事
,其他另有提案「98101同志大遊行」案等,必須要進行深度的討論及研究,故於2
009年9月29日(星期二)於活大地下室超時使用場地並移至總圖前繼續討論至22點
46分宣布延會,再於10月5日(一)晚間19點於男五舍地下室召開延會至21點整
,宣佈一常散會,開會時間共歷時5小時又45分,敬請 學生活動中心明察,並體恤之
。
報告:
由於本會開會時間乃固定隔週一會,一次會議必須處理整所大學兩週的事項,可以說是非
常吃重的工作,另外,由於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辦活動是沒有固定期間的,加上為維護學
生的利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各常設及非常設委員會,均須向大會提呈進
度報告;每次會議均須經反覆討論、表決等等過程,來決定許多政策的實施。此間所費之
時間成本非常之高。超時使用場地固然是本會之不是,但此實屬體制上之問題。本會開會
一直以來都是本著為學生福祉盡最大努力之心態,開會之時本來就必須審慎決定每個細小
環節,而 學生活動中心的開放時間就是那麼少,這是一個無解的困境。
未來本會應會多加注意開會時間,盡最大之努力準時開會、準時結束。望 學生活動中心
能加以體恤。
附件: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98學年度第1會期第1次常會議程
開會時間: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18時30分
開會地點:活大地下室
開會議程:
一、宣布開會
二、認可議程
三、主席報告
四、追認第一次特別大會會議記錄
五、提案討論
(一) 認可議事規則
(二) 認可秘書長
(三) 認可議事員
(四) 學生會長提出施政方針
(五) 認可學生會行政部門幹部
(六) 「98101同志大遊行」案
(七) 選填委員會
(八) 選各委員會召委
(九) 決定四常以後常會時間
六、臨時動議
七、自由發言
八、散會
================ 第一份↑============================ 第二份↓================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開會場地借用超時成活動中心報告書
說明:
學生活動中心您好,我們是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先前有請祕書長至活動
中心了解狀況並做簡單報告,獲悉場地超時使用過久,因而被活動中心記點與停權,因此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向活動中心提呈報告書。
由於本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身為學生的代表,做出發言及聲明甚或報告之
前,均須經大會決議並通過之,使得上呈,而此期間所造成之時間延滯,敬請 學生活動
中心體恤之。
超時使用場地之原由:
由於召開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常會之時,實屬本
會剛啟動運作之時,許多事情必須與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做深度的協商與討論,故行政部
門報告暨問政乃為極其重要之開會目的;另,立法部門(乃本會)內部各職之報告亦是開
會另一重點。諸如:議長報告、本會各常設委員會報告(財務、法制、教學、福利、社團
、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本會非常設委員會報告(程序、紀律、選舉委員會)以及工作
小組(「同志大遊行」)報告等。藉以上各報告,本會使得得知整個學生自治體系之運作
,並始得維護學生於本校內的權利。
再者,提案「98102學生會總預算」一案,亦是緊急須處理的提案,如不迅速執行討論,
將導致行政部門活動窒礙難行,以致損害學生之權利及福祉。
由於「98102學生會總預算」一案,事關重大,並為本會為全體臺大學生監督、制衡學生
會,並看緊學生荷包主要之方法,故在本案之審理上,本會須格外的謹慎與嚴格。
在審理過程中,因為反覆的質詢與問政,期間並有許多爭端須經兩方(及行政部門與本會
)深入的進行討論,方得取得共識,以致在開會期間無法如期完成,而造成場地超時使用
,並為 學生活動中心造成困擾,本會深感抱歉。
但是本會須再做更深入的聲明,亦即,「98102學生會總預算」一案,並未於二常解決,
其中許多需要協調的環節是經一次談話會,與另一次的特別大會,才方得完成整個提案討
論。(另,原本二常該完成的各委員會報告(常設委員會報告
非常設委員會報告、「同志大遊行」工作小組報告)除財務委員會有報告外,其他議案均
因審議預算案,而無法於期間內完成)
本會,由於許多議案均須本著為民精神辦理,故經常會花費大量時間成本,望 學生活動
中心明察並體恤之。
報告:
由於本會開會時間乃固定隔週一會,一次會議必須處理整所大學兩週的事項,可以說是非
常吃重的工作,另外,由於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辦活動是沒有固定期間的,加上為維護學
生的利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各常設及非常設委員會,均須向大會提呈進
度報告;每次會議均須經反覆討論、表決等等過程,來決定許多政策的實施。此間所費之
時間成本非常之高。超時使用場地固然是本會之不是,但此實屬體制上之問題。本會開會
一直以來都是本著為學生福祉盡最大努力之心態,開會之時本來就必須審慎決定每個細小
環節,而 學生活動中心的開放時間就是那麼少,這是一個無解的困境。
未來本會應會多加注意開會時間,盡最大之努力準時開會、準時結束。望 學生活動中心
能加以體恤。
附件: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98學年度第1會期第2次常會議程
開會時間: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18時30分
開會地點:綜二0二室
開會議程:
一、宣布開會
二、追認第一次常會會議記錄
三、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二)行政部門報告
(三)議長報告
(四)常設委員會報告
1.財務
2.法制
3.教學
4.福利
5.社團
6.環安衛
(五)非常設委員會報告
(六)「同志大遊行」工作小組報告
四、提案討論
(一) 「98102學生會總預算」案
五、臨時動議
六、自由發言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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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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