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eHuang (Wil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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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心得] 有關「台灣槍淹腳目 違法槍枝隨處可買ꄠ…
時間Wed Apr 14 14:59:36 2010
※ [本文轉錄自 SurvivalGame 看板]
作者: beDuma (new life) 看板: SurvivalGame
標題: [心得] 有關「台灣槍淹腳目 違法槍枝隨處可買」記者會內容澄清
時間: Wed Apr 14 11:40:35 2010
首先要感謝各位熱心槍友的指正,本人虛心受教,
並對記者會內容若有造成槍友不安之處,先在此致歉。
對於記者會及新聞稿內容,本人再次說明如下:
記者會與槍友有關的部份,大約有兩個重點,
一是模擬槍的問題;二是子彈的問題。
但是絕不是要去禁止或影響射擊運動。
首先,模擬槍的確是被公告查禁的,
每年也都有槍友因為持有模擬槍而被處份。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有明訂,就不再贅述。
記者會上展示的有兩支槍,
一支近似模擬槍(槍管內有阻鐵,我們已將撞針移除),
一支為玩具槍(以CO2鋼瓶為動力)。
只因為都是黑色的,現場可能讓記者混淆了。
第二,子彈的問題。記者會上,
並沒有說展示的AB彈等特殊的彈丸可以裝在現場展示的玩具槍上。
只是有另外秀出網站的照片,
部份網站的照片也有說明這些彈丸可以用在哪些型號的槍枝。
而部份玩具槍是喇叭彈與BB彈通用的。
因為記者會時間簡短,也不太容易詳細說明。
不過,重點是,因為子彈的形狀特殊,在穿透力上及殺傷力方面,當然不可同日而語,
槍友們稍不注意很有可能因此觸犯了槍砲條例第四條裡面
「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因為司法人員解釋法條的能力「莫測高深」,
我們也希望能夠透過修法的方式,讓槍友們可以玩得更放心,
而不致讓檢警人員有可趁之機。
再次感謝槍友們的指正與鞭策。
對於槍友們如此熱心,也勇於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我深表感佩。
更希望有機會能和槍友們共同研討槍枝法令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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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議員助理,以上是議員瞭解各位槍友的意見後所做出的回應。
但我想以我個人的立場,向各位再三強調的是,
議員們絕對不是要限縮各位「合法玩家」的遊戲空間,
原本的立意是,希望相關法規能夠規定的更明確,
使合法玩家能有更安全的保障,對心純不軌的不肖人士能更有制裁力,
也使「合法玩家」與「不肖人士」的界線能夠更分明。
而且,現在的情況大家不可否認的是,有許多「模擬槍」被有心人士濫用、改造;
或者改用高危險的彈藥,使「玩具槍」不再只是「玩具槍」,
兩者都可能成為殺傷力強大的武器!
議員們只是希望,在這個網路或各種銷售通路四通八達又難以一一控管的狀況下,
能夠使相關單位更重視這個漏洞,
再者,記者會上的訊息傳達,
確實礙於時間限制無法解釋到讓每個記者都瞭解我們的意旨,
我們也無法要求或是強制記者用怎麼樣的文字、畫面來呈現。
加上記者會現場確實我們也只用了一把「玩具槍」做實際擊發的動作,
可能讓記者有所誤解,以致於使槍友產生議員們想「限制」各位休閒活動的誤解。
在此也感到非常抱歉。
僅以這樣的回應,向各位槍友做簡單的回覆,若有什麼建議也請不吝指教。
p.s 我們的部落格以往都沒什麼人氣,結果這次引起這麼強烈的回應,
才知道原來我們的部落格還是有人在看(苦笑~)。
但,還是真的謝謝大家的指教!
如果其他的議題也能得到像大家這樣的重視,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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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76.141
1F:推 roxinnccu:要明確化很簡單的一件事就是把槍砲法的殺傷力定義勞駕 04/14 11:45
2F:→ roxinnccu:明確化,槍友或許會問:咦現在不是說20焦耳什麼的嗎? 04/14 11:45
3F:→ roxinnccu:抱歉,那是警察的定義,法律的定義只有寫『足以穿入人 04/14 11:45
4F:→ roxinnccu:體皮肉層』,這看起來向是得『入珠』才算,但事實上有 04/14 11:46
5F:→ roxinnccu:案例是這樣陳述的『你bb槍打人皮,會瘀血,有血就是受傷 04/14 11:46
6F:→ roxinnccu:抱歉有殺傷力,移送』。縱然到法院這種搞法不見得會被起 04/14 11:47
7F:→ roxinnccu:訴遑論判刑,但這一段過程也就夠煩了,還有那種玩家用 04/14 11:47
8F:→ roxinnccu:12公斤打,警察用22公斤測試的搞笑把戲,周議員如果有意 04/14 11:48
9F:→ roxinnccu:思針對這部份作發揮,針對殺傷力定義去研究才是正途,畢 04/14 11:48
10F:→ roxinnccu:竟不管打什麼碗糕整部槍砲法的重點就是在那三個字 04/14 11:48
11F:→ roxinnccu:此外,什麼『單位面積撞擊動能』也實在不是很精確的數字 04/14 11:49
12F:→ roxinnccu:日本香港都已經用『出口動能』來計算了,臺灣還在殺豬公 04/14 11:49
13F:→ roxinnccu:(真的是殺豬公!當初警察的數據就是用連勤玩具槍打0.9 04/14 11:50
14F:→ roxinnccu:公克鋼珠去打活豬來算出來的,你可以想見實驗之不精確) 04/14 11:50
15F:推 roxinnccu:咦不過這像是立委而不是市議員的事... 04/14 11:52
16F:→ mrxsimon:我想這位議員起碼還有點肩膀,肯出來寫這樣一篇文章 04/14 12:37
17F:→ mrxsimon:而且TVBS的報導後來有被發現掐頭去尾.... 04/14 12:37
18F:推 roxinnccu:不只TVBS,幾乎所有新聞稿都是這樣 04/14 13:16
19F:→ roxinnccu:這件事,基本上可以五五開了,五成開給白爛記者,五成 04/14 13:16
20F:→ roxinnccu:開給東西都混在一起講的這三個市議員 04/14 13:17
22F:→ roxinnccu:這是他們最完整的意見,有對的地方,但巷子外的狀況也 04/14 13:18
23F:噓 CaymanS:記者+民代=社會亂源, 不過算有心啦, 願意澄清 04/14 13:18
24F:→ roxinnccu:很嚴重 04/14 13:18
25F:→ roxinnccu:加上更加巷子外到水溝裡的記者,就變成這樣了 04/14 13:18
26F:噓 CaymanS:年底要選舉, 這些人想幹麻大家心照了啦 04/14 13:23
27F:噓 CaymanS:不找些議題先咬住, 曝光率怎麼會高? 選票怎麼會來? 04/14 13:28
28F:噓 topsniper: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上面推文中網頁裡的第二段是怎麼回事?? 04/14 14:14
29F:→ topsniper:請問哪一種"坊間最常見到的BB槍"((我特別強調[BB槍]!!)) 04/14 14:15
30F:→ topsniper:是可以隨便想換哪種射出物就換哪種射出物的??可不可以叫 04/14 14:16
31F:→ topsniper:那些在麥克風前說話的腦缺搞清楚牠在說什麼之後再發言?? 04/14 14:18
32F:→ topsniper:弄清楚自己在說什麼東西再說話很困難嗎??為什麼我們生存 04/14 14:20
33F:→ topsniper:玩家三不五時就要受到這種因為你們家疫源隨便說了一句話 04/14 14:21
34F:→ topsniper:就要被人用有色眼光看待的迫害??!! 04/14 14:22
35F:推 campy:所以是記者誤會? 04/14 14:34
36F:→ WillieHuang:借轉 THX 04/1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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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5.231
37F:推 captainlee:這擺明就是議員沒做功課+亂講,華山條例訂幾年了 04/14 18:26
38F:→ captainlee:還要跳針多久啊 04/14 18:27
39F:推 f0960031:議員不管跳不跳針,他們只管選不選的上。 04/14 23:05
40F:推 captainlee:我指的是推文的人 04/14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