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UPTT (我看你不是作賊心虛)
看板NTUST_Talk
標題[公告] 水桶解釋
時間Sat Jul 5 23:28:48 2008
roder去問小組長是我要他去的。
roder水桶原因,依據:
5.發文注意事項
(4)請勿做任何人身攻擊 包括ID
註1:違反(2) (3) (4) (6) 條款水桶三天 其餘先口頭警告 累犯者加重懲罰
註2:第(4) (5)條法規以不引起筆戰為原則 基本上開放自由討論 盡量不干涉
在推文內已引起筆戰,因此浸水桶。
另外,
1F:噓 domon005365:a大不是有爲這句道歉嗎?還有,水桶的公告可以穩重點嗎? 07/02 19:57
2F:→ domon005365:而且這麼久才處理,他們早就沒吵了不是嗎?07/02 19:58
roder是在a大道歉之後
作者 roder (3739p)
標題 我要檢舉
時間 Mon Jun 30 00:29:20 2008
來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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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________\○/ 而且犯人真是齷齪!
/ ___ ___ \ 明明是頭熊還裝狗叫來擾亂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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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ψdanny0210 : 大家好我是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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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