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as (Tera)
看板NTU_Service
標題[申訴] 申訴NTU板板主,因立場不同而胡亂水桶二次
時間Sat Apr 28 17:33:20 2018
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看板位置: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英文板名:NTU
中文板名:[公園]
看板類別:NTUTalk 臺大 Σ閒聊 臺大話題專區
申訴板主: kennyf506
申訴理由:
壹. 與NTU板主立場不同, 而被其水桶二次
1.板主立場挺管(參照
#1QurqNTp (NTU)), 我反管, 立場明顯迥異
2.我PO文"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參照
#1QuzX50y (NTU))後
其理應迴避, 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竟在發文後一小時, 立刻再次水桶我
3.綜上足證, NTU板主kennyf506, 確實因立場不同而水桶我二次
貳. 胡亂水桶之事實.
兩次水桶(
#1Qu-fs-1 (NTU),
#1Qk8_0rW (NTU))均用同一板規1-4,
但是...
1. 就單一篇的每個推文都沒重複,
2. 就算多篇推文內容重複, 也不在板規1-4內定義內
( 重複無意義、難以閱讀、相似、空白或內含盈利之惡意廣告推噓文。),
因為每篇推文都跟校長爭議相關, 很好閱讀, 自然不是無意義之推噓文.
況且我又沒賣東西營利, 這算哪門子的廣告推噓文!
3. 就3/26第一次水桶沒上訴, 是因為當時不知道原來板主有私心,
(參照
#1QuzX50y (NTU)), 故打算連同前次(3/26水桶)一併提出申訴.
4. 就整條板規1-4的全文, 看起來像是規範廣告推噓文 而不是我這種一般推噓文!!
已先站內信向kennyf506板主做充分溝通, 他也認真用事, 積極一一回覆, 值得肯定
但仍堅持其認事用法, 並無違誤, 並建議我向群組上訴.
故懇請群組長判決, 恢復我言論自由權利.
感謝
判決文:
3/26第一次水桶
#1Qk8_0rW (NTU)
4/28第二次水桶
#1Qu-fs-1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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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板主疑似因為政治不正確而水桶我QQ
#1QuzX50y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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