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co93 (mirco)
看板Neihu
標題[徵尋] 05/28 行善路新湖二路口北往南方向車禍目擊證人
時間Fri May 28 14:46:30 2010
車禍發生於今天早上5/28 上午08:00~08:10左右
地點在 行善路 新湖二路口 北往南 方向
本人騎機車直行行善路 到新湖二路口時
一輛計程車(車牌978-EU)行至該路口突然停止,似乎想右轉新湖二路(未打方向燈)
導致我緊急煞車後側滑跌倒後停在該車後,並未撞上
該車並未停車下來查看,繼續直行逃逸
當下我撿拾散落地上物品後驅車追趕他已逃逸無蹤
隨後我有報警警方並準備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由於該路口未有監視錄影器
小弟有幸只有手部及腳部擦傷,以及車體部分損壞
但警方也說這種肇事逃逸的行為令人髮指
希望有目擊者看到 幫我確認該計程車號(當下緊急不知有沒有記錯)
若法院開庭能幫我作證 希望有看到的板友能夠幫忙
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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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6.55
1F:→ fiex9q9q:不是目擊者,不過照你的描述,是你撞牠,不過我也不是什 05/28 18:05
2F:→ fiex9q9q:麼事故鑑定人員,所以也沒辦法釐清責任歸屬 05/28 18:06
3F:→ fiex9q9q:還有,只要是目擊者,都有義務要去當證人,無正當理由不 05/28 18:07
4F:→ fiex9q9q:去會被拘提。不過證人有證人費500塊+車馬費 05/28 18:08
5F:→ templar44:沒監視器你哪知道誰是目擊者.... 05/28 21:09
6F:推 kosaken:那個會被拘提,是要有被傳喚去當證人啦,說得那麼可怕... 05/28 21:15
7F:推 Seydlitz:這很難講啦 送去鑑定搞不好說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05/28 23:12
8F:推 Learning:這種通常都會被鑑定沒保持安全距離 你是後車就輸八成了 05/28 23:26
9F:噓 t89566985:未撞上....我找不出什麼肇逃的理由 05/29 11:38
10F:→ fiex9q9q:對吼!沒看清楚,確實原po是寫 "並未撞上",真抱歉的說 05/29 12:39
11F:推 uiuiu:撞上的話~你應該會輸~未注意車前狀況 05/30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