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ssmiling (│Open免│)
看板Neihu
標題[徵尋] 529早上內湖路一段285巷65弄車禍目擊者
時間Sun May 30 23:38:05 2010
五月29日早上十點18分左右,我騎機車直行於內湖路一段285巷65弄,
對向有一台計程車(車號872-NE)也是朝我方向直行,
對方超越雙黃線往我方車道靠近,因此我閃避不及而遭對方撞傷,
對方駕駛有下車查看問我「有沒有怎麼樣」
當時我人還倒在地上,但我說「還好」,
他就開走了,我只有記下對方車號而已,
因為我的車被撞到橫躺在路中央,
後方的騎士先生有幫我把車扶起來,而後路人有幫我報警,
但因為路人皆沒有目擊,且警察說路口監視器尚未啟用,
因此對方司機很有可能否認他超越雙黃線,
我想只有好心的騎士有看到這一幕的發生,
因此如果騎士先生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麻煩請聯絡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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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41.138
1F:推 gemini77:如果是他撞你,你不該跟她說還好! 05/31 00:31
2F:→ gemini77:你要直接跟她說"你跨越雙黃線!!" 05/31 00:32
3F:→ gemini77:不然對方事後打死不認~很麻煩!! 05/31 00:32
4F:→ fssmiling:對 我失策了 因為我想說我人沒有很痛 還好 05/31 00:40
5F:→ gemini77:因為我也遇過......... 05/31 00:55
6F:→ gemini77:到後來訴訟費跟花的時間不如自己拿去修 05/31 00:56
7F:→ godjoe:監視器尚未使用?是7-11外面的監視器嗎,記得裝一陣子了 05/31 12:26
8F:→ fiex9q9q:硍!又是計程車,話說早上也才被一台無良的計程車司機害到 05/31 12:46
9F:→ fiex9q9q:惡意超至我面前停靠到路邊,結果我撞到他,之後就....... 05/31 12:48
10F:→ fiex9q9q:不講了,有時候有些事情低調點會比較好XDDDDDDDDDDDDDDDD 05/31 12:48
11F:→ fiex9q9q:我只能說真是一個俗仔的司機 = = 05/31 12:49
12F:推 sky987:計程車喔 不意外 05/31 14:51
13F:推 stevstev:程車喔 不意外 06/01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