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rdonhank (格瑞拉)
看板NtuDormM1
標題Re: [問題] (機車)長興街左轉基隆路 要兩段式左轉嗎??
時間Thu Oct 25 09:14:45 2007
當場情況都是必須以交通指揮人員為準,不然他當然可以開你罰單。
原址:
http://0rz.tw/2e1Up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
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
,應依其指示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
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
,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一、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依其指示行車。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
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
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
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
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 引述《ohyaweiren (CRASH)》之銘言:
: 那就學一般在大馬路口左轉的汽車吧
: 先騎到中央 等在義交站立處旁邊
: 待對向車輛行人都通過後 再轉就好了
: 義交並不是真的叫你一定要去待轉 他應該只是用手跟你比一下示意而已
: 請相信我這個方法是ok的
: 我的經驗是 即使再怎麼多人要從學校出來
: 這麼做也不會花你超過20秒的時間喔
: 更何況 就算搶那20秒 騎過去之後
: 公館醫院的十字路口通常也依然還是紅燈(有在騎機車的人應該都懂我意思)
: 所以 慢慢來吧~~
: ※ 引述《simonown (白羊與蛾)》之銘言:
: : 印象中沒看過有機車在那邊兩段式左轉 @@
: : 雖然對向來的腳踏車的確頗多,不過大家好像也都是這樣直接轉過去
: : 今天這樣轉的時候被路中間的義交喊住,說要兩段式左轉?
: : 請問那個路口到底要不要兩段式啊?(有點懷疑義交 @@)
: : 因為那路口的確沒有需要兩段式左轉的條件啊
: : (長興街:無禁行機車、單向單線道,基隆路端無待轉格、無兩段式標誌)
: : 有人在那邊被開過單之類的嗎?不知道有沒有正確的說法哩,謝謝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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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4
1F:推 browner:義交沒有開單權... 10/25 10:29
2F:推 kirovgreat:所以他都不是"開"你單阿 10/25 12:47
3F:推 gordonhank:只要照張相片,誰都可以檢舉...... 10/25 16:12
4F:推 newbrand:照片的話沒辦法吧..因為根據法規那邊是可以不用兩段的 10/26 11:38
5F:推 chungying:但是不禮讓行人的話會開罰的 10/26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