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M3 (男三生治會)
看板NtuDormM3
標題Re: [問題] 吵死人了
時間Sat Apr 16 21:53:56 2011
※ 引述《ZESHREPIE (【佔位金牌】)》之銘言:
: 122房的僑生非常的吵,
: 平常到還好但似乎每次考試前一定要開趴一發,
: 讓在附近宿舍念書的我們寢不得安寧。
: 有寫紙條也確定他們看到了但還是沒什麼用,
: 難道要考試了在宿舍也不能好好念書嗎?
: 可否請生治會的人幫忙一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住宿學生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十四、其他違法或危害公共衛生、
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違反第一項…第十四款其
情節重大者,經宿舍輔導員、宿舍生活自治會及學生
住宿服務組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違反第一項…第十四款之規定,由宿舍輔導員或宿舍生活自治會
書面警告一次無效,
經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生治會建議舍胞如遇此種情況,可採取下列幾種作法:
一、當面勸說。
二、找值班輔導員(在本舍門口每天都會掛上當日值班輔導員聯絡方式)或舍區警衛。
三、錄音或錄影存證。
生治會非常樂意為舍胞服務
但是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除非是輔導員或生治會正好在場)
輔導員和生治會的措施也只能是和舍胞一樣“勸說”而沒有任何嚇阻力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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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男生第三宿舍 生活自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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