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gbone (大骨頭)
看板NtuDormM3
標題[情報]自98年1月11日起已實施全面禁菸,請注意!
時間Wed Apr 11 10:49:34 2012
以下為最新版規定,請參考:
98年1月11日起,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壹、禁菸範圍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
※食:餐飲店(如:咖啡館、速食店、中西式餐廳等)
※衣:商場(如:百貨公司、便利商店、超商、大賣場等)
※住:旅館、電梯、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
※行: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博物館、美
術館、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場所。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如:KTV、MTV、卡拉OK)、資訊休閒業(如
:網咖)、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場所。
※室內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室: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等。
※室外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機構、
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等。
貳、罰則
※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及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
之器物,違者罰1萬至5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吸菸者:禁菸場所吸菸罰2千至1萬元罰鍰。
"請吸菸者自重與自愛,不要因小失大又影響別人"!
男三舍輔導員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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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3
1F:推 b98901056:推 04/11 13:39
2F:→ xylemNphloem:所以真的可以調監視器去罰錢嗎? 04/11 18:06
3F:→ tosca330:借轉,謝謝! 04/13 13:00
※ tosca330:轉錄至看板 NtuDormM5 04/13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