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by90444 (toby)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所得稅申報疑問
時間Thu Feb 18 12:22:55 2021
大家好,不確定在這個版發文是否適合。本人是綠卡持有者並且於2020年五月開始在北加
工作,所以今年必須申報2020個人所得稅。但當我在用TurboTax 時發現我必須輸入配偶
的SSN,但我的情況是我老婆目前還在台灣,2020整年都未入境美國,尚未有SSN。想請教
大家,這種情況該怎麼做。是否報稅身份改為單身,或者是我老婆必須申請I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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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monkeyboyy: 都可以 要辦ITIN & joint 有點麻煩就是 02/18 15:24
2F:→ toby90444: 請問如果用單身身份報稅會影響目前正在幫配偶辦依親綠 02/19 04:57
3F:→ toby90444: 卡嗎?目前進度是等AIT 通知面試 02/19 04:57
4F:→ cchris: 你不可以用單身申報,這樣違法;你可以選擇MFJ vs MFS; 你如 02/19 07:50
5F:→ cchris: 果MFS,就不需要配偶的SSN 02/19 07:50
6F:→ cchris: 但表格上依然有配偶的SSN欄位,此時可以填入"NRA"來解決 02/19 07:51
7F:→ cchris: MFS的福利非常少,比單身差很多,但也只能認命 02/19 07:52
8F:→ cchris: 其實綠卡每年都要申報全球所得,除非你的所得少於12000;所 02/19 07:54
9F:→ cchris: 以很可能你去年也應該要報19的稅 02/19 07:55
10F:→ cchris: 你似乎17年就取得綠卡然後在台工作,那麼你已經漏報稅17-19 02/19 07:55
11F:→ cchris: 了,這很嚴重;沒有正確報稅的話,你還會喪失你的海外排除額 02/19 07:56
12F:→ cchris: 我相信你的全球收入有超過12000美金 02/19 07:57
13F:→ cchris: 所以你的情形很嚴重,趕快處理 02/19 07:57
14F:推 ejnfu: 想藉這篇問一下,在美是否只有成為Resident Alien後才可以 02/19 09:05
15F:→ ejnfu: 夫妻合併申報呢?例如OPT應該不行MFJ? 02/19 09:05
16F:→ cchris: 對,所以必須1st year choice然後夫妻都選擇改用居民來MFJ 02/19 14:18
17F:推 ejnfu: 感謝回答 02/20 05:39
18F:→ toby90444: 感謝C大的建議 我可能考慮找會計師幫忙處理 一併把前幾 02/20 08:31
19F:→ toby90444: 年的稅報完 02/20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