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phstw (sin)
站內P2PSoftWare
標題[問題] P2P的原用意
時間Sun Jun 3 13:11:34 2007
請問原發明人用意是什麼..?感覺這幾年 網路提供商幾乎都在擋
新聞報導.總是負面居多 再者廠商是認為 都你你們這些人
害我電影 音樂 書籍 賣不出去 都是你們這些人的錯
變成我上一篇貼的 所有的帳都算在你頭上 抓到賠錢先
管你是學生還是無心(當然除了有權有勢除外 例如: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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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76.56
1F:推 james732:分享。但絕不是分享「板權物」。 06/03 13:21
2F:推 hiiii1234:"技術" 沒有對與錯 完全是看使用者 06/03 14:25
3F:→ hiiii1234:當初科學家發明火藥也只是想炸山洞 誰會拿來殺人呢? 06/03 14:25
4F:推 zippo:推樓上 06/03 15:08
5F:→ kkmmc:樓樓上是想講諾貝爾嗎? 06/03 16:10
6F:推 latnb:一樓的不是應該是[ 版權物 ]嗎 0.o? 06/03 21:43
7F:推 josesun:這和火藥可以炸山洞也可以拿來炸人是一樣的道理 06/06 01:40
8F:推 dudu999:如果不能分享版權物 還有什麼可以分享 03/2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