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的志願 ~當壞人)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口- 準了 但又被核駁..
時間Mon Feb 18 10:52:22 2008
事由
1. non-final 核駁 -權利項1~5 PASS 被112 款核駁
2. 答辯 -"代理人"手殘 去除權利項 1~ 5 另立 6~10
3. finial 核駁 - ( ̄口 ̄;)
內容是.. CLAIM 1-5 is allowed
但引用 37 CFR 1.52 (a) 和 (b) 說權利項不能有new matter..
其言下之意是.. 因權利範圍有增大 故把我打回來嗎 Orz
但..明明就拿掉了 claim 1~5 為什麼還會有claim 1-5 allowed 一詞
法克 這樣子..是一定要RCE了嗎
要我如何跟客戶交代 上次還跟客戶說
權利項都已經準了 安啦 = =+
請前輩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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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人不會因為沒受教育而變笨,
笨人亦不會因受教育而變聰明。
豪語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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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16.155
1F:→ sank:話不要說太早阿XD 02/18 12:45
2F:推 escaflone:您欠版友們的圖呢?@"@||| 02/18 12:53
3F:→ piglauhk:樓上你說什麼? 我聽不到 02/18 13:00
4F:→ sonardome:好傻好天真 指2樓? 02/18 15:35
5F:推 ordonez:這問題太模糊了,多給點資訊吧。至於為啥claims 1-5准了 02/19 12:37
6F:→ ordonez:如果你確實已經拿掉的話,那就是審查委員弄錯了> 02/19 12:38
7F:→ JSL3719:問代理人先!搞不好是審委搞錯了 02/19 13:05
8F:→ forcomet:審查委員寫錯是常有的,copy錯或是只加幾句新的 02/19 19:34
9F:→ forcomet:new matter是打claim 1-5嗎? 還是他的筆誤? 請美代打電話 02/19 19:36
10F:→ forcomet:問一下最快 02/19 19:36
11F:→ piglauhk:=口= 嗯..應該是筆誤 Orz 02/19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