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ako (最後幾個月)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業餘發明
時間Wed Oct 15 12:35:20 2008
想請教各位前輩
若某甲任職電子公司擔任電子工程師
職務上的發明權利當然屬於公司
但業餘在家研究的發明權利屬於誰?
例如在家研究出新型掃把讓自己掃地省力(完全沒有電子部分,該公司也不生產販賣掃把)
這掃把的權利屬於誰?
或是為了避免爭議應該乾脆以他人為發明人自己持有專利權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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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51.232
1F:推 eedavid:就你所言的部分,專利申請權是屬於你的,但你有告知公司的 10/15 12:57
2F:推 piglauhk:跟職務無關者 權利歸申請人 也不一定要告訴公司..= =+ 10/15 12:58
3F:→ eedavid:義務,若公司在6個月內沒有反對或回應即可以 10/15 12:59
4F:→ eedavid:請p兄參考專利法第8條第2項 10/15 12:59
5F:推 piglauhk:-_-a 喜特.被抓包 10/15 13:04
6F:→ hotwingking:其實法學界在有關職務上發明的權利歸屬也慢慢在改變 10/15 16:39
7F:→ hotwingking:畢竟那是以前終身職 一個工作直到退休 但現代人換工作 10/15 16:41
8F:→ hotwingking:很頻繁 如果是職務上發明 發明人就有權利要求雇主分享 10/15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