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tt (一個人旅行...)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台灣大陸之間的優先權問題
時間Wed Nov 5 10:19:16 2008
各位專利領域前輩好
我最近在實務上遇到一個很大的疑問
就是針對台灣跟大陸之間不承認優先權的問題
如果專利權人並沒有申請美國專利權
而先申請了台灣專利權
事後再申請了大陸的專利權
若在台灣還未公開的情況下申請大陸
則大陸專利審查若無意外照理說應會申請到
但就怕台灣已公開
爾後大陸在審查專利時,會以上述公開資訊提出喪失新穎性而駁回嗎
又有無可能遇到雙方面都已申請過了
但事後被人舉發說較晚申請之專利早已喪失新穎性而提出專利無效
已經被搞糊塗了 哈哈XD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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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點滴 勝過文字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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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0.111.199
1F:推 piglauhk:台 1/1公開 中國申請日 1/2 則中國專利無專利性.. 11/05 10:44
2F:→ piglauhk:有幾個立體球型拼圖的專利就是這樣子被舉發掉的 (大汗) 11/05 10:45
3F:推 piglauhk:就算有美國優先權 開始的時候沒列請 補請有點困難 11/05 14:55
4F:推 eedavid:大陸採所謂相對新穎性 會因為台灣1/1申請大陸1/2申請而被 11/05 15:41
5F:→ eedavid:舉發?? 我很懷疑? 可以給個立體球型拼圖專利案號來看嗎? 11/05 15:41
6F:→ JSL3719:1F說的是 台 1/1公開.... 11/05 16:31
7F:推 piglauhk: 一度以為我基本概念錯了 (拍胸口) 11/05 17:27
8F:→ JSL3719:相對新穎性也僅限於使用方式與其他方式公開為公眾知悉 11/05 17:37
9F:→ JSL3719:出版物公開仍採取絕對新穎性 11/05 17:37
10F:推 eedavid:XD 我眼殘 是公開 不是申請 拍謝拍謝... 11/05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