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mim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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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龜速審專利 每案一等35個月
時間Tue Jul 21 23:03:31 2009
龜速審專利 每案一等35個月
* 2009-07-21
* 工商時報
* 【呂雪彗/台北報導】
專利案件申請究竟要多久?答案是35個月!智慧局昨天向政院提出增加技術專利審
查人力近400人,惟人事局只同意明年預算核撥60名內審人力,政院將研究是否修法增加
智財局約聘僱人力。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昨天為智財局專利案審查人力嚴重不足,召開跨部會協調會
。智慧局長王美花報告指出,目前待辦發明專利案件多達12萬 9千件,業者從遞件申請專
,到真正排到開始審查,一件專利等待時間長達35個月,通常一件專利案須2-3年才能審
完,內審人力每人每年負擔約100件申請案,對資通訊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十分不利。
根據智慧局統計,專利與商標申請費用收入一年30億元,但支出才13億元,收支不
成正比,對於未能提供快速便捷服務給申請人並不公平,如此將無法對繳費申請商標或專
利權的申請人有所交代。據悉,目前申請人除須每件申請案繳交申請費外,仍須繳交專利
年費,對政府國庫貢獻不少。
目前技術專利案申請每件收取3,500元,審查費8,000元,拿到專利後依專利使用年
限收取不等的專利年費,專利期限1-3年每年須繳2,500元,4-6年每年繳5,000元,7-9年
每年繳9,000元,10年以上的專利每年收取1萬8,000元規費。
政院基於行政效能的提升及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考量,認為必須協助智財局解決高科
技審查人力問題,有意請工研院及資策會協助審查,但因經濟部表明工研院本身是專利案
最大的申請人,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並不適合。
王美花強調「增加人加是最卑微的要求」!智慧局提出人力需求法定編制員額99人
,約聘僱300人,合計399人,但人事局認為恐增政府人事負擔,不符政府精簡政策方向,
僅同意在99年度預算中,先核給60名編制員額,王美花向政院建議修改組織法,以增加約
聘僱人力的彈性。張進福承諾要繼續協調,以免影響高科技業者申請專利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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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37.115
1F:→ forman:與其要增人,不如先檢視內部委員素質來得重要。 07/22 00:11
2F:→ escaflone:內部委員,特別是新進的多是台科、成交清台等名校畢業的 07/22 00:24
3F:→ escaflone:只是考進去的有不少人都只是想找個更符合想像中公務員 07/22 00:26
4F:→ escaflone:的職缺跳槽… 07/22 00:26
5F:→ escaflone:在培養一個能用的審查人員之前,丟下去的也是國家資源 07/22 00:28
7F:推 kaikai1112:阿不是有擴大就業方案 怎麼真的缺人的就都不補 07/22 08:53
8F:→ kaikai1112:真的開這種職缺歷練 對於未來的就業 才有正面助益 07/22 08:55
9F:→ kaikai1112:雖說 專利審查是專業技術 但是難道真的沒有比較routine 07/22 08:58
10F:→ kaikai1112:可以分出來 給別人作 讓委員專心作技術比對就好?????? 07/22 08:59
11F:推 lkw:routine能分的都分了,委員已經是專心在做比對了 07/22 09:35
12F:→ lkw:程序人員就是專門在做那些工作的 07/22 09:36
13F:推 forcomet:怎麼這麼久~照目前來看~應該24個月內US審完就可以發啦 07/22 10:22
14F:推 MicroOptics:想到昨天有人說以前一個委員審的好 我就有氣 07/22 10:30
15F:→ MicroOptics:案量是電子電機科的萬分之一 這還審不好 07/22 10:31
16F:→ MicroOptics:說錯一千多分之一 每個案子來改個地址 主動修正 07/22 10:32
17F:→ MicroOptics:就快死了 不過專利局會這麼累 套句諺語 自己來的 07/22 10:33
18F:→ MicroOptics:當然應然面 沒規劃好 光靠人力 系統還是不會動 07/22 10:34
19F:→ MicroOptics:王局長應該重修法學方法 07/22 10:35
20F:推 MicroOptics:順便一談 十個9900的案子 要用一個50000的審查官 07/22 10:43
21F:→ MicroOptics:這王局長也是沒啥商業頭腦 好險公家沒倒閉的問題 07/22 10:44
22F:推 solarjeff:智財局應該弄個審查 SOP的 specification出來才對,好的 07/22 10:52
23F:→ solarjeff:制度比好的審查人員重要性更高 07/22 10:53
24F:推 yaudeh:推s大的論點,好的制度比審查人員更重要 07/22 18:58
25F:推 SGod:回一樓 現在的平均審查水準比起四五年前已經好很多了 07/22 19:55
26F:→ SGod:但也因此讓結案量大幅下降 07/22 19:56
27F:→ SGod:檢視內部人員素質 跟增加人力是可以並行的 不需硬扯在一起 07/22 19:57
28F:推 hsuhuche:我還是支持擴增人力.人力增加和素質提高是可以並行的, 07/22 23:19
29F:→ hsuhuche:而且人力增加後更可看出究竟是審查員水準不夠,還是時間不 07/22 23:20
30F:→ hsuhuche:足.如果人力夠了,時間足了,某些審委的水準還是低落,那就 07/22 23:20
31F:→ hsuhuche:不是人力不足的問題了. 07/22 23:20
32F:→ orsonplus:一堆累積的未審案件要加速生出來,壓力跟品質的考驗 XD 07/22 23:50
33F:推 VanDeLord:應該是打算把訴訟市場做大一點,鍋大人多好吃飯...XD 07/23 00:05
34F:推 MicroOptics:先補人力再看夠不夠 這是哪門子的管理學 錢不是錢? 07/23 08:56
35F:推 hsuhuche:錢的問題可由智財局年收和年支出的比例看出來. 07/23 12:22
36F:→ hsuhuche:如果嫌一個審查委員一個月審十件卻要拿五萬薪水, 07/23 12:23
37F:→ hsuhuche:直接調高規費即可,以價制量. 07/23 12:23
38F:→ MicroOptics:依H大的想法 智慧局應為民間公司 或至少為行政法人 07/23 12:34
39F:→ MicroOptics:問題是王局長又不要這樣 這就是當然應為不協調 07/23 12:34
40F:→ MicroOptics:以一個法律人的觀點 就是法理學和法學方法沒修好 07/23 12:35
41F:→ JSL3719:提收入支出比例應該是在強調TIPO收了一堆錢,結果要支出 07/23 15:13
42F:→ JSL3719:多少、用在哪裡,卻通通要給別人決定,無法將收入全數用在 07/23 15:13
43F:→ JSL3719:TIPO的業務 07/23 15:14
44F:→ JSL3719:應該不是在說規費太低的問題。 07/23 15:14
45F:→ JSL3719:眼下就算是規費加倍,讓年收入Double到60億.... 07/23 15:19
46F:→ JSL3719:到最後由其他部會核算年度預算後,准許TIPO用的可能還是 07/23 15:21
47F:→ JSL3719:只有13億上下 07/23 15:21
48F:推 MicroOptics:J大 這就是政府機關啊 問題是怎麼操作 07/23 16:25
49F:→ SGod:聽說有人提議學USPTO的制度.. 但在台灣似乎不可能 07/23 18:47
50F:→ SGod:智慧局賺的錢絕大多數由年費得來 只算申請費的話是虧本的 07/23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