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ccy ( )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有關國家展覽後專利申請
時間Wed Sep 29 12:49:00 2010
各位板大
最近小弟看到有關本國新穎性的法規
有不懂的地方需要請教各位
如果在國家的一些展覽會場展出一項發明
該項發明尚未申請專利
假設
該項發明人於展出後六個月內申請專利時
發現已有第三者提出相同之申請
且該第三者申請時間為展出後
請問最後是否兩者所提出的申請都會無效?
因為發明人提出申請的日期比較後面
而第三者提出申請時在展覽後
故兩者都已不具新穎性?
還是仍保護發明人,使發明人為專利權人?
感謝大大的解惑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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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0.205
1F:→ akirajacky:後申請案可能因前申請案的存在而有31條第1項的適用 09/29 13:05
2F:→ akirajacky:前申請案可能因為展覽的事實或公佈內容有22條第1項第1 09/29 13:06
3F:→ akirajacky:款的適用 09/29 13:06
4F:→ akirajacky:等等 這個問題不就是今年專利師考試題目@@? 09/29 13:08
5F:→ forman:今年題目比較複雜且冗長 09/29 20:55
6F:→ quccy:那這兩個申請案被核駁後還有機會過關嗎??? 09/30 12:37
7F:→ quccy:我還真不知道這是題目 小弟我剛入行不到三個月而已 ><" 09/30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