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ious (Za-i 薩伊)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新手問Claim多段、吉普森式及公能用語
時間Fri Jun 13 10:45:31 2014
背景:專利新手,專利工程師新鮮人,工科剛畢業。
還在試用期,開始寫說明書約三週,進展緩慢…
大概還是一件新型包含跟前輩討論就要四五天。
每天寫的Claim都被改不少到有點沒信心(?
不過說明書倒是除缺漏外幾乎能兩次過。
現在有個問題,猶豫要不要問前輩,後來還是決定先來求教。
1.多段式+吉普森式寫法可以嗎?Ex:「」
2.部分功能敘述的使用是否得當?Ex:()
非實例claim:
一種車子,其包括:
一車體;
至少一車輪,其裝設於該車體;
Xxx;
Ooo;
「其特徵在於,該車體另設有一護桿,(該護桿於車子遭受撞擊時可避免車體遭受損傷)」
因為除了欲加裝的護桿外,車子實在很常見,而且這件的重點就是那個「防撞護桿」,所以想用多段+吉普森(而且有要請大陸)
另外就是怕Cliam沒加上(),只寫多一個護桿是否好像會不夠明確...?
另外就是一個Claim要來回被經理改四五次實在怕自己是否進步緩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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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glauhk:請求項中除英文譯名外 不會加(),二段式寫法在台灣不流行 06/13 11:48
2F:→ piglauhk:另外,觀念可以改,CLAIM慢慢會愈寫愈好,但缺漏這東東 06/13 11:49
3F:→ piglauhk:隨時間增加,粗心大意的習慣只會愈來愈嚴重,應予正視 06/13 11:50
4F:→ Zaious:當然寫的時候不會加上() ,只是用以標注我的問題 06/13 12:52
5F:→ Zaious:另外這東西改動跟習知確實有限,所以我才會想加一段吉普森 06/13 12:54
6F:→ Zaious:X不過感謝提供意見 06/13 12:54
7F:推 ithil1:才三個禮拜,被轟很正常。之後磨出來會感謝當初轟你的人。 06/13 13:53
8F:→ VanDeLord:重點是改的人要講的出所以然,憑感覺改來改去,表示對技術 06/13 14:53
9F:→ VanDeLord:特徵不熟影響對權利範圍的表達 06/13 14:54
10F:→ VanDeLord:不過新人被改是很正常,盡量去思考改變後的差異,如果幫你 06/13 14:55
11F:→ VanDeLord:改的人不願意(?)說的更詳細 06/13 14:55
12F:→ VanDeLord:如果說明書用已完成,通常claim scope修改次數可能會多, 06/13 14:56
13F:→ VanDeLord:但是會比較雕琢在某些用字,比較少針對句子描述或claim結 06/13 14:56
14F:→ VanDeLord:構去調整 06/13 14:56
15F:→ VanDeLord:先寫claim的基礎是你必須對該技術非常熟,否則先寫說明書 06/13 14:57
16F:→ VanDeLord:會比較好,claim寫出來修改幅度也小 06/13 14:57
17F:推 column: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之後真的會感謝現在轟你人 06/13 22:18
18F:→ column:大陸都以兩段式來描述,臺灣很少用 06/13 22:19
19F:→ column:要注意的是翻譯案,如果由大陸要翻成臺灣的話 06/13 22:20
20F:→ column:大陸習慣在其特徵在於……前述習知技術特徵 06/13 22:21
21F:→ column:所以大陸案只要針對其特徵在於…後來判斷 06/13 22:22
22F:→ column:該發明的新穎性和進步性即可,但翻成臺灣的話 06/13 22:23
23F:→ column:就須將其特徵在於……之前的習知技術特徵都要包進去 06/13 22:24
24F:→ column:這點再國外案翻成臺灣時,很容易忽略 06/13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