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DeLord (HelloWorld)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台灣專利申請問題
時間Tue Jul 15 08:10:07 2014
※ 引述《eth232 (eth232)》之銘言:
: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 1. 第一審原告獲得一部以上勝訴判決(2008.07~2013.12,總案件數:2609)
: : 第一審(包括智院與其他一審法院): 281/1387 =20.3% (大會手冊p.98)
: 其他一審法院? 所以台灣的專利訴訟也有在其他的一審法院審理?
當事人合意普通法院為管轄法院就可以
: 那二審呢?
: http://scitechreports.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19.html
: 我蠻訝異,而且與上面連結差1年度,所以2013年暴增?
: 有類似像連結這樣的統計嗎? 感覺有點不清不楚。
: 為什麼不是281/2069? 若真這麼高,表是台灣智財判決真有長進了。
281/1387(應該是包括智院與普通法院為管轄法院)
單就智院一部勝訴判決來看專利權人(原告)勝率是偏低
128/1138=11.2% (大會手冊 P.96)
智院判決如果扣除重複起訴的部分,分母變少,就約20%
據悉某位專利權人提近百次(一百多次)訴訟,增加不少分母。
看判決勝率提高就說判決有沒有長進?
我很訝異你會說這種話,專利訴訟中影響專利權人是否勝訴的因子太多,
你不覺得應該還要再將專利權人敗訴原因考慮進來會比較恰當。
畢竟判決結果很可能只是反應整個與專利訴訟流程相關的活動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 : 2. 美國專利案件數據
: : 地方法院專利權人勝訴比例
: : overall : 24%(NPE) ~ 34% (PE)
: : 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研討會 2014.06.27
: : 相關資訊連結(活動閱覽):http://www.itl.nctu.edu.tw/NCTULAW_NEWS/33/
: : 其他數據:
: : SSRN: Where to file your patent case (Stanford Law School), p.5~p.6
: : Patentee win rate: 32.5% (2000~2010),
: :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597919
: : 就數據分析的角度:
: : 從案件開始到結束的流程中,我認為除了和解以外還有很多情況會影響統計分母數,
: : 例如專利權人撤案的部分似乎沒算入。
: : 參考資料:
: : https://www.docketnavigator.com/stats/
: : 對專利權人有利的勝率應該是要統計到案件真正打完才算。
: : 像這次研討會資訊,我國的部分就統計到最高院,這算比較完整。
: : 美國專利權人勝率沒包括最終判決,例如沒把CAFC算入或是Supreme court算入,
: : 我感覺這種勝率意義似乎有點跛腳。
: overall的部分,我想沒有人有意見。但你還是無法解釋三點:
: 1 台灣沒SJ,為什麼比較時考慮SJ? 當時你們演講時有先講要考慮?還是你沒聽到?
: 2 為什麼你又舉要考慮和解情況的ipwatchdog的網頁?
: 3.為什麼勝率會是: 專利權人專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勝率?
: 以你之前的解釋用來解釋你給的資料依然證明你還是錯的。
那裡錯?PATENTEE SUCCESS RATE: 32.5%?
: 其實就如ipme推文所說,你可以舉出很多百分比,但是當你與人溝通時
: 是不是能讓大部份懂的人有"直觀"的共識。你要選擇當你一講時,大部
: 分的聽者都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知道在說什麼,還是要費一番解釋別人才
: 終於知道你在說什麼,就端看你的選擇與程度了。
一開始就只講 TW 20% 和比美國略高。
不知道為什麼就幾個人跳腳了。
: 關於你的SSRN資料,其實不值得多提,因為根本連AIA所產生的效果都沒有考慮。
哦?!!!
那你們提供的資料應該也不值得多提,因為AIA產生的效果也不過是去年(2013)的事。
: ※ 編輯: eth232 (74.120.223.194), 07/15/2014 00:54:28
: 推 ipme:推專業! 07/15 00:58
: 推 brson:推+1 07/15 01:07
: 推 hh47:智財法院不是只有審理專利。2008~2012 原告勝才19個; 07/15 02:10
: → hh47:2013會暴增兩百多?該不會商標、著作權等等都算進去了。 07/15 02:10
: 推 ben1013:如果是19個,那要再少1個了 07/15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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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創意
飆創新
玩專利
超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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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31.5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405383011.A.28B.html
※ 編輯: VanDeLord (36.226.231.5), 07/15/2014 08:14:05
1F:→ ipme:請問一下 你那簡報的網址在哪? 07/15 09:56
2F:→ ipme:你還是沒有講到那二審呢? 07/15 09:57
3F:→ ipme:e大的意思是AIA法案是2011年通過,但是你的SSRN只考慮到2010年 07/15 09:59
4F:→ ipme:而pwc是統計到 2012年. 07/15 10:03
5F:→ ipme:所以別烏龍了 07/15 10:04
USPTO統計與AIA有關資訊的起始年度是2012年九月
http://www.uspto.gov/aia_implementation/statistics.jsp
況且PWC也是包括AIA以前的資訊,所以...+.+
6F:→ ipme:你舉了很多例子,但是感覺是大家在幫忙你看懂英文. 07/15 10:05
是b大要我提出相關資訊給你看,既然你們英文那麼好,就讓你們先看看 ^^
7F:→ ipme:否則你不會舉出偏題或不支持或抵觸自己立論的這些網頁 07/15 10:06
8F:→ ipme:還有,若"真的"有你講的這些情況,為何要扣除相同的人重覆提訟? 07/15 10:35
9F:→ ipme:他認為他有辦法贏所以一直提訟,為何要扣除? 那20%,真的是 07/15 10:35
10F:→ ipme:扣除後結果? 還是又是你自己的解釋阿. 我甚至很懷疑台灣智財 07/15 10:35
11F:→ ipme:法院可以重覆提訟. 07/15 10:35
歐陽先生,他在會中也有到場提問,告一堆人,駁回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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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的資訊的確有參考價值,
就patent holder success rate來說,5a~5c似乎比較合理~
況且pwc報告中就有定義NPE的類型,
因此就patent holder類型來說, PE & NPE 可以說很完整。
除非你能舉出PWC中不包括NPE和PE的PATENT HOLDER類型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7/15/2014 12:41:11
12F:→ ipme:對啊 pwc是有統計到2012 你的SSRN只考慮到2010年而且是只考慮 07/15 13:22
13F:→ ipme:33個聯邦法庭耶 你別烏龍了 所以你那資料的網址呢? 07/15 13:23
14F:→ ipme:是真的單指專利訴訟嗎? 07/15 13:25
大會手冊P.40
SSRN數據資料結果與PWC的5a的結果差異不大,就這兩個資料的分析結果來看,
US PATENTEE SUCCESS RATE = 32.5% 可信度較高。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7/15/2014 13:46:40
15F:→ ipme:所這又是有把CAFC算入或是Supreme court算入? 07/15 13:51
16F:→ ipme:哪個地方有算入? 哪個地方沒算入? 網址? 07/1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