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thsu (brent)
看板Patent
標題Re: [閒聊] 一案兩請選發明還新型?
時間Mon May 11 09:32:11 2015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 引述《freeoldman (freeoldman)》之銘言:
: : 沒想到這還能成為專利版熱門話題。
: : 以下個人拙見,供參考:
: : 發明與新型一案兩請(前提:同日申請,至少一CLAIM相同),不論台灣或中國都只能接續,不能併存。(台灣專利法32、中國實施細則41)
: 除通過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外,
修改發明申請案後這樣不就是 "不是一案兩請"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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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pme: brenthsu大也跳下去戰了? 05/11 09:33
2F:→ brenthsu: 我在學習~趁這麼多高手被請出來的時候要多學習 05/11 09:40
3F:→ brenthsu: 我真的很想知道新案申請時同日申請CA還有寫10幾個獨立項 05/11 09:40
4F:→ brenthsu: 的考量 IFPE畢竟沒IHPE能多接觸這麼多東西 要學習 05/11 09:41
5F:→ ipme: 沒有共識的是他一個人 把他教懂耗費太多成本了 05/11 09:41
6F:推 dakkk: 這跟國內規定一樣 把一案修成兩案 這時應該稱兩案兩請xd 05/11 09:52
7F:→ VanDeLord: ipme教了什麼? 喔~我想大概就是從您身上學到不少"傲慢" 05/11 11:29
8F:→ VanDeLord: 這種只批評無實質說明的方式,算是開了眼界 05/11 11:31
9F:→ VanDeLord: 嗯~也不能說是"傲慢"應該是一種"自信"吧 05/11 11:32
10F:→ VanDeLord: 嗯~其實我想我也不需要得到ipme的實質說明, 05/11 11:34
11F:→ ipme: 不需要不需要 你免了 05/1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