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mc69 (又是一個艷陽天)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這個專利有效嗎?
時間Wed Oct 28 00:13:53 2015
小弟在入伍之前託人寫了一個專利,
手機充電塞的,
公告號M477693
專利局圖片
http://goo.gl/81g1Zg
當時的申請書
https://goo.gl/zoaAyb
覺得應該是有很不錯的賣點,
寄了很多封信到大大小小的公司,
結果都沒有回應。
可能是這個點子不好吧,
我說服我自己,
順利退伍後,
偶然的機會看到網友分享磁吸充電線這個東西,
驚覺這個也跟我哪時候寫得太像了吧。
在2012年的時候畫了張設計圖
https://goo.gl/Q4xHzJ
是有關於藉由無線網路AP站來控制家電、以及防盜的功能
參加智慧城市大賽,
連入圍都沒有入圍。
這幾年也出現很多相關的產品,
這讓我的退伍找工作的信心大增。
於是就狂投履歷,
結果大部分都沒有消息。
恰好有機械公司願意收留我,
薪水也可以接受就去過著沒日沒夜的加班生活。
本來還想寫些其他的專利
但家中實在不太可能讓我這樣耗
因為這個專利10月底就得付今年的專利費
不然就失效了
想請問我的這個專利還有用嗎?
因為查過好像6個月沒付錢就失效
另外請問開發明新產品有這種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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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tent/M.1445962436.A.E84.html
1F:→ VanDeLord: 你的新型放棄吧,你並沒有解決問題,只是把問題轉移至另10/28 00:20
2F:→ VanDeLord: 一個接頭上,問題這樣會影響充電效益,加上連接頭的問題10/28 00:21
3F:→ VanDeLord: 在現實情況中問題並不顯著(發生率不高),你要考慮消費者10/28 00:22
4F:→ VanDeLord: 願意是否願意付出這樣的費用解決你所宣稱的問題,以及消10/28 00:23
5F:→ VanDeLord: 費者如果不採用你的方案是否會有更大的風險產生?10/28 00:24
6F:→ VanDeLord: 你的東西算是概念,不是具體方案,沒有解釋how10/28 00:27
7F:→ VanDeLord: 真正的發明必須要有清楚完整的具體方案,細節與原理都要10/28 00:29
8F:→ VanDeLord: 解釋清楚10/28 00:29
9F:→ VanDeLord: 從用途來看,發明可分兩大類,解決問題或創造新應用10/28 00:32
10F:→ VanDeLord: 解決問題要找到關鍵問題,可以練習5why分析法10/28 00:33
11F:→ VanDeLord: 創造新應用要走需求分析,資源分析與系統分析,難度高10/28 00:33
12F:→ VanDeLord: 對創新有興趣可以慢慢練習,每天想5個新idea,練習久了,10/28 00:34
13F:→ VanDeLord: 生活處處可發明,關鍵在發明商業化10/28 00:35
14F:→ VanDeLord: 根據1997年的統計資料,3000個idea會有一個商業化發明10/28 00:36
15F:→ VanDeLord: 如果經過創新方法訓練,可以降到300~30,迴避設計更高10/28 00:38
16F:推 rockyue: 怎麼他的新型還不夠具體嗎?10/28 00:40
17F:→ VanDeLord: 我是指,2012無限安全,10/28 00:40
18F:→ VanDeLord: 以新型的來看,類似天線塞的電源塞可能可以解決你想要解10/28 00:54
19F:→ VanDeLord: 決的問題,手機防污防塵的問題現在都有一些緩解的小方案10/28 00:56
20F:→ VanDeLord: 可以試著研究這些方案,改善這些小方案的問題,提出新的10/28 00:57
21F:→ VanDeLord: 方案,或是你可以稍為改變一點"接觸"方式,就可以真正改10/28 00:58
22F:→ VanDeLord: 善你想要解決的問題,10/28 00:58
23F:→ VanDeLord: hint:要因分析法10/28 01:00
24F:→ VanDeLord: 怕忘記,先記下,(磁力接頭,改變接觸方式)10/28 01:08
25F:→ VanDeLord: 若就商業化角度來看,無線充電座應該會是強大的競爭系統10/28 01:11
26F:→ cmc69: 感謝V大,當初有想到磁吸,只是想不論怎麼做都得有充電的功10/28 17:35
27F:→ cmc69: 能,也就是無法繞過的專利。10/28 17:35
28F:→ cmc69: 以專利的內容不能說磁吸侵權嗎?10/28 17:37
29F:→ lail: 磁吸應該也有專利吧,你要不要找看看它的專利在你之前還是10/28 20:40
30F:→ lail: 之後呀?10/28 20:40
31F:→ pasica: 你當你周杰倫寫專利當寫歌嗎.....10/28 21:46
可以給我一首歌的時間嗎?
32F:→ cmc69: 就是想吸磁會有問題,所以才保守的只寫充電,沒想到,別人10/29 00:21
33F:→ cmc69: 不在意。10/29 00:21
※ 編輯: cmc69 (42.72.33.191), 10/29/2015 00:23:59
34F:→ VanDeLord: EX:M315891 & M376981 這兩專利都已消滅,可參考 10/2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