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ptune06 (小瞇)
看板PingTung
標題[情報] 屏東兩間7-11不要去做~ 老闆黑心!
時間Wed Aug 11 19:35:25 2010
廢話就不多說了, 廣東路交接中正路的7-11跟自由路交接中山路的7-11
如果有投履歷到這兩間,請小心老闆要求你們填寫的協議書
廣正店的7-11協議書裡面有鬼! 請在三注意,本人就因粗心大意填寫了
做了3個月都沒辦法領薪資,實在讓我火大!
先講廣正店的,我已經離開那一段時間了
有心的會發現,廣正店時常在徵求新員工,員工離職比就職的還多
老闆超黑心,說他嚴格也提不上來,整天沒事在家盯著監視器找你麻煩
我曾經因找零,臀部碰到後台,隔天老闆就已"我坐在櫃檯上"扣除我的薪資
要求他把監視畫面拿出來,他還說不要或者沒有之類的言語推託
酒類會莫名的消失,我不信兩三大罐的58高梁就在監視器面前消失了
一樣的要求監視畫面求證,一樣是推託~ 根本氣人!
在我要求離職的時候,他會要求你簽一張同意書
上面寫著"在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間,所有的過失以及任何損失願意承擔
如不願意承擔,本公司不負起該員工的薪資"
說這樣過不過分? 沒被求證過的損失物品要自己承擔才可領薪資
根本就是要員工自我抹黑,沒人性的店家! 恨
再來是中山店
我是中山店剛開幕的員工,一開始還無監視器
竊賊十分囂張,個人就抓了3-4個
年紀從13歲到56歲都有, 偷的就是菸、酒。
這間7-11是讓我個人性格大變的店
店家還算不錯,裡面有個皮膚較黑女同事要特別小心(我不確定他還在不再)
他的男友常常來店鬧場,有一次(算我不識相),不知道是同事的男友
同事男友: X! 叫XXX出來啊! (一臉醉樣)
我想說請他不要在這鬧事,我就回應他說: 先生,請不要在這鬧事好嗎? 會妨礙到其他
人
結果他跟我說他是誰誰大堂的朋友, 說敢擋他就是跟他朋友作對
心想他說的人也正巧是我的朋友,我就打了電話跟我朋友講,結果朋友根本不認識他
我就(白目)的回他; 你別假了,人家不認識妳! 別鬧了,快回家睡覺
似乎因為這樣跟同事結下大仇
再隔了兩個禮拜,店長用奇怪的語氣問我說"你會不會偷東西?"
我心想奇怪,為什麼要問我這樣的問題, 就回應店長說 不需要啊,我沒缺東西。
店長卻再次問我: 你有偷東西要承認喔, 偷東西是不好的行為
我就有點不悅的回應店長" 我為什麼要偷東西? 有什麼東西不見了嗎?"
店長沒回應,搖搖頭進去辦公室,直到晚上…
下班之前,店長跟副店長都來了
拿了個女性雜誌說" 你看這上面怎麼了?"
我看了一下上面的保鮮膜被撕毀了" 這包膜怎壞了? 上面有什麼被扯下來了嗎?
店長卻用很兇的語氣對我說" 上面的贈品被偷了,而且有你的指紋"
我被嚇傻了! 接著詢問上面有什麼東西被偷了? 為什麼說是我
副店長也用著「認定你就是犯人』的眼神對我說,"上面的睫毛膏被偷了"
我更加傻眼,為什麼我要偷睫毛膏? 又是誰說是我偷的
詢問之下,我的皮膚較黑的同事說是他想要那雜誌上的睫毛膏很久了,他正想買的時候
發現上面的贈品不見了,跟店長反應~
我幾乎崩潰了, 我很不滿的想說請警察來評理,我跟店上的人大喊冤枉
我要打電話請警察評理, 在這期間我要求看監視錄影帶
店長說只能看XX日XX時的畫面,其餘的都不能看
就當我們看了這段錄影畫面,只看到我在雜誌上抹了一下
店長跟副店長還有同事,異口同聲的說" 你看,你就是這時候偷的"
我心更加不滿了, 明明單手抹過… 就可以把東西偷走
要是我那麼厲害,我怎麼還去偷條睫毛膏… 這擺明是冤枉!
在我大喊冤枉之時,警察趕到了
好幾台警察過來, 看著警察進來店內
開口的第一句話就讓我心寒了
警察A: X! 誰那麼晚打110啊,我想趕快回家睡覺啦
警察B: 趕快結束回家睡覺了(打哈欠)
警察C:店長是有人偷竊嗎? 我們趕快把那個人帶回去就可以了
............... 這就是警察辦案的態度?
我跟警察講說,"電話是我打的,他們冤枉說我偷東西"
警察用很不悅的眼神回應我: 就是你打電話喔? 你不知道你爸現在很睏嗎?
打110是很麻煩的事情,要寫報告給上級交代, 這種小事情你們自己解決就好了啊
店長是哪位?
店長:我就是店長。
警察A: 店長我相信你啦, 看你要怎麼辦, 隨便你處置
(我就這樣被釘上了"你就是犯人"的標記在身上)
此時警察B小聲的跟我說"你就承認就好了啊,如果店方控告到公訴罪,你可就麻煩了"
我回說"我就沒有拿啊,為什麼要我承認,我幹麻偷一條我用不到的睫毛膏
警察B冷眼一擺"哼~ 這是幫你還不懂,你慘了啦!
我最後真的忍受不了的放聲大哭, 我明明就沒有偷,為什麼說我有偷
然後警察要求把整帶的監視錄影帶要回去, 店長卻回說這有商業機密不可外借
只能讓他看"我一手抹上雜誌"的畫面,這不就是百分百認定說我就犯人了嗎?
我不滿的大吼說要請議員來,也打電話給我的女友請求他找人協助我
等我女友到了之後,先問我怎麼了,再次要求觀看其他時間的錄影紀錄
卻一再被店長回絕,眼看我又再打電話請人過來
店長看事情越鬧越大,就跟警察講說" 好啦,抱歉打擾到你們了,事情我想辦法處理"
警察才就此撤離,說會保留這件案件店長隨時可以起訴我
事情才就告一段落了
當時的情況很亂很壞很糟糕,我已用最平穩最保守最中立的方式敘述當時的情況了
事情離現在已經有個2年了, 我自己是因為精神上平穩些才願意站出來敘述當時的慘況
事後店長還詢要我上班,可是我身心俱疲就要求離職了
事情發生後我一直無法平復自己的情緒,那種"被認定為犯人"的感覺很難受
警察處理事情的態度也是讓我非常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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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PPT的力量很大,或許可以為我平反當時的冤屈
可是在時間的洗滌下,我選擇放棄這平反的方式
只想告誡PPT的朋友們,簽下一份協議書的時候
要謹慎小心他所帶來的法律力量,也記得要以冷靜的心情去面對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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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13.161
1F:推 Amgine:好嚴重 不過是PTT 08/11 19:41
2F:推 imdaya:是PTT 囧 08/11 19:41
3F:推 cvbn963:你敢保證你打的這篇字字屬實 那可以發八卦版 08/11 19:46
4F:推 lasco3:好扯...=口= 08/11 19:48
5F:推 Amgine:剛剛有一點想幫轉 不過想想 還是原PO自己轉好了 08/11 19:51
6F:→ Amgine:登入13次 第一篇 不是不信你啦:P 08/11 19:51
7F:推 xenon0:屏東人推! 看了我也很不悅 08/11 19:53
8F:推 weifw:這些警察太混了吧! 08/11 19:55
9F:推 lasco3:回一樓 那個不准拉ˊˋ我登入超多次的 上面才顯示15 08/11 19:59
10F:→ pall:同一天的登錄只算一次...登再多也是一樣吧. 08/11 20:10
11F:→ pall:在屏東很少去7-11,但會去的是廣X店耶 08/11 20:11
12F:推 hctsai:廣X店老闆的作為早有所聞...大連路口那家好像也是他的 08/11 20:15
13F:→ neptune06:抱歉,是PTT,我自己才剛學會使用BBS之類的…還不太習慣 08/11 20:17
14F:推 chatlineage:不過就打個工而已也可以搞成這樣 實在很誇張 = = 08/11 20:17
15F:推 a5447:我幫你轉八卦板? 08/11 20:18
16F:推 keeyah:如果是我就繼續鬧大,鬧到事情真相清楚為止 08/11 20:40
17F:推 Qweilun:你可以轉上班族版~~保證有記者跟你聯絡... 08/11 20:40
18F:推 hoverfall:小心駛得萬年船 (拍 08/11 20:42
19F:推 buahabi:有些小7店家真的很雞歪.想當初我也是被加盟主提前退保. 08/11 20:52
20F:推 cherrypink:警察真的很扯耶 轉八卦吧~ 08/11 20:53
21F:→ buahabi:我直接告到總公司.結果加盟主被寄存證信函 08/11 20:53
22F:→ buahabi:加盟主也退給我8千多元的保費. 08/11 20:54
23F:推 linjaha:幫高調... 08/11 21:18
24F:推 mrshy:幫高調.. 似乎是聽過不少類似的事情... 08/11 21:31
25F:推 rafterrios:所以第二家電是遭到原住民同事的報復嗎? 08/11 21:35
26F:→ rafterrios:感覺這兩家都是黑店 大家一起抵制 讓這兩家倒吧 08/11 21:35
27F:推 allen8857:還好~~很少去這兩家消費QQ 08/11 21:37
28F:推 SINXIII:還是轉八掛板吧 記者都在那邊找新聞...上次那篇馬鹿的馬上 08/11 21:50
29F:→ SINXIII:就上新聞了 囧 08/11 21:51
30F:→ lasco3:樓上是說那個很噁的滿地蟲嗎-..-"" 08/11 21:52
31F:推 zerok:我想廣正店的事應該可以藉由勞工局處理~我當初打工上有些問 08/11 22:00
32F:→ zerok:題~也是藉著勞工局的力量嚇跑壞雇主 08/11 22:01
33F:推 ean623:那個原住民是不是有在板上被說態度差? 08/11 22:20
※ a5447: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11 22:36
34F:推 Rice816:這種警察真是太糟糕了,水果上啊! 08/11 22:40
35F:推 johnny1201:如果是我 有多大就鬧多大 08/11 22:44
36F:推 KK7783:遇到我他們這些人就慘了 發動魔法卡 使用各間媒體XD 08/11 22:45
37F:推 ababab:就給他上水果跟電視外加去總公司投訴就可以啦就給他鬧大 08/11 22:46
38F:→ ababab:讓他永遠無法加盟 08/11 22:46
※ abien:轉錄至看板 CVS 08/11 23:06
39F:推 abien:幫你轉到便利商店版 08/11 23:08
40F:推 justastupid:垃圾店家 原PO加油 08/11 23:52
41F:推 youarefree:一定要鬧大阿 加油QQ 08/12 00:51
42F:推 MALAMO:廣正店加盟主評價差不是第一次了 連物流公司的都知道 08/12 01:09
43F:→ MALAMO:廣大店也是他的沒錯 不過好像是他開給某員工管理的 08/12 01:10
44F:推 Qweilun:===勞工局是在幫雇主的!!他們只會想辦法幫雇主解套======= 08/12 02:45
45F:推 mojojohnny:指紋這件事也太誇張了!! 08/12 04:12
46F:→ mojojohnny:這店長用肉眼就能辨識,那我們要電腦幹嘛! 08/12 04:13
47F:推 angelaH:好可怕 08/12 04:25
48F:推 chihyan:如果是真屬實,原PO受的了我也真佩服 08/12 07:55
49F:推 SYC1023:還好2家小7中間還有全家~屏基旁還有萊爾富 08/12 08:19
50F:→ SYC1023:我覺得如果是我被錯當是賊~我一定會把事情搞大... 08/12 08:20
51F:→ SYC1023:事情搞大之後~你會得到應有的尊重與態度! 08/12 08:21
52F:推 Loveblue75:我也是前員工XD 在那邊做真的是非常之操~ 08/12 09:24
53F:→ neptune06:文中的原住民同事,並無藐視原住民同胞,只是我不會修改 08/12 10:41
54F:→ neptune06:對於用原住民形容同事的外貌,這樣的言詞我深感抱歉 08/12 10:42
55F:→ neptune06:第一次使用PTT發表自己的言論,本人文采不佳,請多包含 08/12 10:43
56F:→ neptune06:事情是真的,只是我打的很平淡,想說還是要給對方留面子 08/12 10:44
57F:→ neptune06:當時沒想到該用正確的方式處理,事過已久還可辦理嗎? 08/12 10:45
※ 編輯: neptune06 來自: 114.33.220.127 (08/12 10:52)
58F:→ neptune06:文章以修改了,謝謝各位教導我怎麼使用PTT 08/12 10:56
59F:→ neptune06:對於自己無禮的說詞讓人感到不舒服,個人深感抱歉 08/12 10:58
60F:推 bada0121:謝謝您~ 08/12 11:24
61F:→ mesmerising:妳當時報案的時間還有沒有印象? 先開哪三個警察的刀。 08/12 12:53
62F:推 queenhimiko:我可以幫忙那個原住民同事的部份(默) 08/12 14:21
63F:→ neptune06:第二間7-11讓我難過的是"沒有確切證據就認定人為罪犯" 08/12 17:27
64F:→ neptune06:第一間則是老闆吹毛求疵,我到現在還沒領他的薪水 08/12 17:28
65F:→ neptune06:第二間是之後懷疑同事污陷,店家為共犯,警察處事態度差 08/12 17:29
66F:→ neptune06:我不反對轉載此文章,我個人無意鬧大,但內文是實情 08/12 17:39
67F:→ neptune06:再來時間已過了約2年,時間已久我也不知是否可追討 08/12 17:40
68F:→ neptune06:但對於PTT的回應,讓我十分感動,謝謝你們 08/12 17:41
69F:→ quest57431:看他是哪個派出所的員警阿!! 去申訴他們,還有協議書真 08/12 23:47
70F:→ quest57431:的別亂簽 08/12 23:48
71F:→ icead:是"PTT" 08/13 20:26
72F:推 max1985:幫高調~ 08/16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