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annieh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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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Re: [討論] 稅制之下人人平等
時間Fri May 6 08:27:14 2011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匯出時先對兩百萬課稅。海外利得不課稅,損失當然也不能抵
: 我不知道實際上有沒有國家這麼做
: 但就你提的制度看起來有兩個問題
: 第一個是公平性,因為我們對國人課稅是年結申報,再行抽查稽核
: 也有補繳和退稅機制
: 但現在要對外國人採用出境就先課,並不合理
: 就算是國內的欠稅大戶,也不是繳稅時間一到就凍結帳戶先
: 也不是他要匯出資金時就先扣一筆先
: 更何況那些外國帳戶連欠稅都還沒有,就先扣起來這樣待遇差太多
: 可能也有違整個法理無罪推定的原則
: 第二個是實際落實面
: 比如說我有兩千萬匯入投資,匯出兩千一百萬,你現在要扣的是資本利得稅
: 你怎麼知道我這一百萬是資本利得,不是營業所得、不是股息,這其一
: 又比如說我有兩千萬匯入,就算我們財政部有神到掌控股市裡個別帳戶資金流動
: -- 實際上外資都交給代操,你只知道哪間分行號子、了不起行員代號進出多少,
: 如果沒有搜索票警方都無法調閱個別帳戶資料,何況國稅局
: 除非它和銀行連線鎖定我的即時損益情況,
: 否則銀行也不會知道我整個人(不只一個戶頭)的損益情況
這那有啥問題?本來就是那麼做了。
台灣本來就有薪資扣繳的制度,外人扣繳率更高;財產交易所得外國人
一樣要扣繳,不信你google一下
再者,除非你用人頭匯出,不然你匯出超過資本和前期淨利的金額,財
政部一定知道的。為什麼?因為你匯入時本來就要登記。用人頭匯出,
那就是稅務詐欺。除非是想一走了之,不然不會有人那麼做的確。
: 可以看一下巴西課熱錢稅的設計:
: 增稅阻熱錢 巴西美元流入銳減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505/4388777.html
: 巴西總統羅賽芙(Dilma Rousseff)3月26日頒布一項命令,對國際債券發行和國外貸款
: 課徵6%的稅率,平均最短期限360天。數天後,羅賽芙將這項命令擴及展期、重新議約以
: 及轉換等貸款期限2年。
: 此前,企業90天期貸款稅率5.38%,而貸款期限超過3個月的稅率為0%。
: 去年10月,巴西財長曼蒂加提高外資固定收益投資所謂的外國投資稅率2倍至6%。
: 目標小: 只打「借了短天期就還,打算炒完就跑」的外國人
: 制度簡單:借的時候(or還的時候)直接抽稅
: 沒有在管獲不獲利、多久結算的
: 美國有一款稅,好像是移民稅吧? 是在防止美國人為了逃稅把資產外移
: 好像有規定五年內匯入的資金額度要外移的話就課稅
: 怎麼課我不清楚
: (可能是當你匯出額度 > 五年以前歷來淨匯入額度 就開始課到五年內額度*稅率吧?)
: 有興趣的話可以找來看看
: 不美國稅務的機構真的很強大,國際影響力夠大也能做很多我們做不到的事
: 在技術面外
: 要思考兩點: 1. 搞這個有沒有賺頭、有沒有效益
: 2. 如果把炒匯(不含炒股) 扣除,
: 其實外資做的和國內投資人又有何不同?
: 雖然我們常常在財經新聞看到熱錢警訊、看到央行戰熱錢
: 但,炒匯之外的外資行為 我個人倒不認為有這麼得淨有害
: 畢竟國內企業和投資人也是把他們當資金活水或順風車搭
對外人扣繳全世界都差不多,不是只有美國這樣。台灣也如此
這和台灣美國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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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4.106.192.59
1F:推 oodh:可是這和薪粢不一樣啊,薪資是每一本都可以扣,你要抽資本利 05/06 08:30
2F:→ oodh:得稅 賺能抽、貼不能、全年淨賠不能說不定還倒賠額度 05/06 08:31
3F:→ oodh:所以就像我文章裡說的,給外國人的薪資也是 目標小、作法簡單 05/06 08:31
4F:→ oodh:給的時候直接扣,也不是匯出時再扣; 那我匯出時你怎麼知道 05/06 08:32
5F:→ oodh:我多的那部份是不是資本利得? 如果每本都扣的話用證所稅的 05/06 08:33
6F:→ oodh:角度扣賠了不扣、淨賠還補貼,那太麻煩;不如現行直接抽證交 05/06 08:34
你匯出的時候總有個名字吧?除非你用人頭,不然匯太多時怎麼會不知道?
7F:→ oodh:稅,你一交易就抽成不是更好? 05/06 08:34
8F:→ oodh:第一行 每一本->每一筆 05/06 08:35
9F:→ oodh:第二行 貼不能->賠不能 怎麼錯字這麼多… 05/06 08:36
10F:→ oodh:以板上有人貼過的加拿大的資本利得稅,它就是所得稅的一種, 05/06 08:41
11F:→ oodh:甚至它還有免稅額 應該是申報、查核的模式,而不是像證交稅、 05/06 08:44
12F:→ oodh:薪資扣繳這樣一發生就先課。除非台灣的證所稅要設計成一交易 05/06 08:44
13F:→ oodh:有賺就課,全年憑單再退賠的部份這麼麻煩(還要退利息?) 05/06 08:45
14F:→ oodh:要不然就沒辦法如你所願即時扣繳;又,若真設計成即時扣繳 05/06 08:46
15F:→ oodh:就像我說的抽證交稅就好了啊 嫌少大不了再拉高個1% 2% 05/06 08:46
※ 編輯: ryannieh 來自: 74.106.192.59 (05/07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