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weet (諾的偉少)
看板Policy
標題[討論] 憲法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台灣改為募兵制這算違憲嗎?
時間Thu Jun 2 17:50:51 2011
精兵政策我很認同,但也要政府財政與科技武器達一定水平
以台灣的財政及國際關係台灣根本不適合募兵制
更別說國防軍備一堆國外淘汰的現役武器
政府為了討好人民選票,執行募兵制
想問這樣有違憲法
第二章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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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54.222
1F:推 bibo9901:依'法律' 06/02 17:51
2F:→ IBIZA:"依法律"服兵役 如果法律就是規定不用服或是甚麼人才要服 06/02 17:52
3F:→ IBIZA:那就照法律作啊 女生不用當兵就是這樣 06/02 17:52
4F:推 BillHuang:要怎麼服兵役就讓法律去定義啊 06/02 22:07
5F:推 mrcat: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但是政府停徵田賦已經多年了 06/03 00:48
6F:→ mrcat:如果法律規定人民上軍訓就算是服兵役了,那上完課就服完了 06/03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