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zkgb (加油)
看板Policy
標題Re: [新聞] 貧富差距略降 6.19倍史上第三大
時間Fri Aug 19 23:59:15 2011
: 「M型社會」來臨,所得差距越來越大,但是並非把「所得拉齊」即可,
: 或者認為高所得的個人或企業,有義務承擔所謂的「扶養責任」,
: 還是老話一句,某些責任在於政府,不是企業也非個人
: 要知道「課稅」也是在侵害基本權利,所以要謹慎為之,
: 不該以「促進公益」的名義來剝奪「富人該有的財產與收入」,
這算是大方向,富人有強大的律師、會計師團隊作為顧問,即使稅課下去
如最低稅負制,會計師等早就擬好對策減低傷害
就算未用課稅方式,證交法於明年的薪資報酬委員會立法
亦志在降低董監事離譜的高報酬,
董監事的新聞蒐集一下,蠻有趣的,分開來看,有時還不知道玄機
: 「縮小貧富差距」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是不可能的實現的,原因在於所得分配,
: 這所得分配包含「要素報酬」與「財產所得」兩大部分,
: 「要素報酬」就是勞工的工資、資本的淨租金、土地的地租與企業的利潤,
: 「財產所得」則是每個人或家庭由存款、借貸與實質資本財的利息,
: 想想各所得的人,是從上述兩個所得來源哪一個分配到個人所得?
: 再考慮一下,防止退休與意外而必須事前儲蓄的部分,
: 為何富人所得越來越多,而窮人所得越來越少呢?
: 我贊成課資本利得稅,但非為了「縮小貧富差距」而是為了「從事社會福利」,
: 仔細想一下,企業與個人的社會責任就是誠實納稅,何時多了扶養社會?
這公司法或證交法的課本每本裡面都有專章
建議賴英照老師的證交法專書,其文字流暢,立場客觀
寫了外國法這些演變從何而來,如今爭論為何
有本書不好找,但圖書館有"公司的歷史"
裡面及說明了幾百年來,公司制度的演變,並非學者不斷研究,和平的演進
而是一部不斷防弊的歷史
裡面也用歷史說明了海商法,為何如此保護運送人的地位
為何要提倡公司?各國公司法為何不斷修改?
為何會計準則不斷修正?
公司法、證交法有趣的CASE不少喔,
曹興誠,聯發科、台灣高鐵的章程,台開案
只能說,許多檯面上的人物請的律師都很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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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黨主席
希望大家異中求同
放棄統獨、藍綠二分法
討論勞方重要權益的的議題
po文希望拋磚引玉,引起大家共識
挺資方的也歡迎來戰,最喜歡戰資方了,以前我做資方打手,感覺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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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1F:推 stevegreat08:不曉得你願意去看看經濟學的書嗎?? 08/20 01:39
2F:→ stevegreat08:審恩的著作我一直推薦,但沒人在看 08/20 01:39
我本科系,你是指哪本?
一般經濟學跟政策差很多,比較相近的反而是財政學、總體經濟學
經濟學是分析的工具,非拚經濟的良藥
3F:推 houkoferng:如果一直只談立場,就只會從立場面來看 08/20 08:49
4F:推 houkoferng:最近在重溫張五常的書,反而覺得很有益處 08/20 08:49
因為您的立場明顯,而政策與利益團體密不可分
詳見任何立法程序與技術的書皆可
你說的書都不是立法者的共識
※ 編輯: atzkgb 來自: 61.31.108.16 (08/29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