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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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科技產業化 產官學要加把勁
時間Fri Sep 9 02:56:28 2011
科技產業化 產官學要加把勁
http://0rz.tw/VzIOR
行政院正在召開科技顧問會議,對現行的科技政策進行全面體檢,尤其是每年新台幣900
億元的科技預算該如何有效運用,以及研發成果如何能夠連結到產業以從事商品化。
關於預算的有效配置,目前國家型的計畫已經達到研發預算的七分之一,比例可說是相當
高,而且沒有退場機制。事實上,許多計畫應該是早已達成原先的預期目標,不應繼續成
為養某個實驗室或某個團隊的長期飯票。
此外,在國家型的計畫方面,鑑於在每個專業領域裡其實都是所謂的「小圈圈」,從而不
免影響到計畫審核的總體方向和公正性,而夾在其中的政府人員更是處處為難,不易公平
執法。建議參考國外已經採行的「非同儕審核(non-peer review)」制度,對於涉及到
國家整體發展或預算額在一定程度以上的科研計畫,邀集與特定專業領域沒有關連的社會
賢達組成委員會,要求計畫的申請者以白話文解釋,並說服為何國家需要將資源投資到這
個特定的計畫中,又為何要走到某個方向。這在由幾個大型陣營組成不同聯合陣線來爭取
計畫時尤可更為公正無私的來審理,也能兼顧到跨領域的不同需求。
至於如何有效運用研發成果以促成商品化,現行的許多法令規章尚有許多過度管束或不合
時宜、不尊重市場之處,都應逐一提出檢討並儘快修改。諸如公平交易法規對合作研發的
歧視態度、各部會令出多門且與科技基本法衝突的技轉規定、無甚實益的認證機制、嚴重
失衡的雨露均霑政策、不合現實的區域技轉機制、啟人疑竇的強制授權法規、設限過當的
境外實施、形同雙重課稅的收益扣繳、技術入股的不當設限等等。但最重要的,還是政府
必須明確本身的角色定位,不宜老是一廂情願的乾著急,試圖從事產學合作卻反而揠苗助
長,產生反效果。
國科會準備藉由此次會議提出大學是否應成立營利性組織來專責管理運用智慧財產權,以
促進研發成果產業化。至少對於公立或具公益性的學校和研究機構而言,筆者期期以為不
可。須知對於這些單位而言,它們的基本宗旨和主要使命並不是求取財務利益,而是藉由
研發的成果來擴散知識與造福在地經濟發展和就業市場。因此,固然從智慧財產權益所得
回的收益的確是一項績效的參考,但這絕對不是唯一也絕不應該是列在前端的指標。否則
一切都是向「錢」看,將會徹底本末倒置,讓整個產學合作完全失去意義。
我國的技術移轉制度基本上是參考美國的系統而來。而美國的法規是明確定義此一宗旨。
因此即使如史丹福大學或麻省理工學院等在技轉方面表現突出的私立學校,技轉或商品化
的績效都不全然是以金錢收益為準。此外,主要的研究機構,如下轄27個國家實驗和教研
機構的國家健康總署等,原則上也都是以「非專屬授權」做為主要的商品化工具。反觀我
國,雖然法規表面上也如此規定,實際上卻完全不是如此。這些都突顯出當前問題所在。
我國現行的科技法規已經奠下相當好的基礎,但後續的施行法規、政策方針以及配套性的
制度,如政府採購程序,卻經常相互掣肘,導致政策的推行並不順利。種種揠苗助長與失
衡的措施,加上業界和學界本身的意願始終不強,於是總看到政府「剃頭擔子一頭熱」,
卻不見蓬勃發展的科技產業化。在國外,將科研成果商品化已成為新興的高薪就職機會,
或許這也正是政府和業界可以共同思考的未來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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