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identLi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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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Escarra的看法,理由如下。 這裡就不一定按照原文編排順序來回文,我覺得按照我的想法鋪陳比較順暢,不過該 答的部分大部分還是會答到。 就Escarra前言部分,我本來對推文式的質問一點興趣都沒有,尤其是只說出一句 〔對人不對事〕作為評論依據的,不過既然有這樣的看法,所以我提出我對〔對人不對事 〕的認知。說了又怎麼樣 ? 不怎麼樣,Escarra仍然可以堅持〔對人不對事〕,也不會改 變什麼,我知道,只是將來我對Escarra的如此認知並沒有高的評價,如此而已,世界還是 一樣運轉,我知道。 ( 我個人覺得前言無必要,好似深怕汙了Escarra高貴的身分似的 ? ) Escarra論述的依據,先從我這些言論與李敖版無關開始,因為無關所以Escarra 有接著有之後的評論。 那麼是否真的無關 ? 為什麼無關 ? 我一直想不透了。 純粹是我跟eslite12的〔私怨〕 ? 先聲明,我與eslite12並無私怨,之前我根本不 認識eslite12,說以後會有私怨倒是可能,在此事件之前是一切空白。 為何會被界定成有私怨 ? 不過是我對eslite12個人特質有批評吧。 之所以會被認為無關,那是因為Escarra認為不要對他的心態作評論,再這樣的認知底 下,會認為無關。但我認為心態才是關鍵,所以我認為有關。 經由過往的文章,證明他心態上的矛盾,這是我認為最可議的。怎麼無關 ? 我還嫌我講的不夠大聲呢 ! 批判eslite12心態與所謂男女分手瑣事才是全然無關。eslite12之所以要廢版,理由 為何 ? 據他所稱是少有個理由是〔都在閒談瞎扯〕,eslite12憑什麼認為別人都在閒談瞎 扯 ? 憑他的〔法律面向〕嗎 ? 他所謂的法律面向在我看來不堪一擊,那麼eslite12說這 些〔法律面向〕不都是在閒談瞎扯 ? 他那句話〔你不懂法律〕又是什麼 ? 從別版文章可 知,他不是不知道,他是故意的,eslite12這些話在我看來都是閒談瞎扯,那麼eslite12 憑什麼以閒談瞎扯為理由廢版 ? 自己就在閒談瞎扯嘛。 (eslite12明知喔,eslite12明知別人不懂法律,eslite12還說過法律人多答喔) 這樣的心態難道不可聞問 ? 我不舉出其他版的文章如何能佐證他的心態 ? 哪裡無關呢 ? 之所以會被認為無關,那是認為不要去探究他心態如何,不要 〔對人不對事〕才會認為無關。但我說過,我不這麼認為。 (並且哪裡有〔一直〕? 我才說一次就變成〔一直〕把別版的是拿來講 ?) 這跟我與eslite12的私怨有何關聯 ? 我並不是說他欠我錢不還,他私底下罵我等等 說這些就是要證明他其心不足取,正因為其心不足取,所以他說出這些荒謬的話,說別人 都是閒談瞎扯,甚至用這個理由來廢版。 有何私怨 ? 反過來說,eslite12恐怕厭惡我甚於我厭惡他呢。 這跟男女分手不該談有何關聯 ? 因為Escarra認為〔不該〕這樣罵eslite12,男女之 事也〔不該〕談,所以可以相提並論,都是〔不該〕嘛,是這樣 ? 我個人覺得這類比是不倫不類。都是〔不該〕就能相擬 ? 透過抽象的〔不該〕就能把 兩者等同視之 ? 希望你能保有一點起碼的辨別能力。 先就對事還是對人部分。 Escarra說不可以對背後所代表的人的人格是優是劣作評論,否則是不理性的。在理 性說的規則裡面是不應該允許的,否則就是破壞理性規則,是應該制止的行為。 我不這麼認為,一個行為(包括言論)的判斷善與不善,內在意志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因 素。為什麼eslite12會有這樣荒謬錯誤的言論 ? 難道不是根源於他偏差的心態嗎 ? 如果 eslite12沒有這樣知識傲慢的心態,會有〔你給我回去唸唸這是什麼東西〕這樣的言論 ? 釜底抽薪,指出了eslite12行為的謬誤,為什麼不能更進一步探究他的心態 ? 沒有理 性與否這樣的疑慮。 那為什麼要舉出別版的文章 ? 當然有所必要。開始我以為這是唸書唸的鑽過了頭,所 以eslite12不知道,但看到了法理學版的文章就知道不是如此。 eslite12的的確確知道沒唸過法律的人,對於法律名詞是陌生的,是不解的,是需要 法律人多答的,這就不是eslite12不知道的關係了,他知道的。 但為什麼後來變了副嘴臉 ? 這心態比不知道還更可議 ! 明知故犯,利用別人不懂法 律的弱點。 我始終不相信〔行為〕可以完全脫離人的〔意志〕。行為是誰做的 ? 人做的。怎麼做 的 ? 經由他的內在意志而顯現於外。何以評論一個人的行為需要完全脫離他的心態 ? 當然一個人的心態是如何,很難明確知道,我不是他肚裡的蟲,但是可以從外在的行 為推測,只不過推測可能不確切,不精準,但這不能作為不能探究心態的理由。 就人身攻擊,或者對人不對事這部分,大概是我說eslite12是司法獨夫心態,類似的 話語吧,再激烈一點就是人身攻擊,差一點就是〔對人〕。 我不否認司法獨夫這些話聽起來的確不是讓人心裡舒服的話語,不舒服又怎麼樣 ? 我知道,但扣除這些這不妨礙我論述的正確性。 這些如何討論呢 ? 很簡單呀,將我論點一一反駁,那麼我說的這些諷刺話當然也失去正當性,因為論述 的根據以不存在,就這麼簡單。 那麼會不會轉移焦點,讓討論失序 ? 是有可能,但不必然。差別就在個人能耐之高下。 eslite12也有說出這類話語呀,甚至不只他一人,許多人皆如此,我也不因此認為討 論就失序了,焦點就模糊了。失序了可以導正,模糊了可以聚焦,不喜歡別人諷刺,可以 諷刺回去,也可以根本不予理會,只對想回的回就好了,有何相干 ? 失不失序也非與有沒有評論他心態有必然關聯 ? 一個人就要言不及義真的要評論心態 才能造成 ? 論心態不是失序模糊的唯一原因,也非論心態就必然導致失序模糊。 那為什麼我批eslite12這麼激烈 ? 在於他的心。 說法有問題那是其次,之前我認為loveSabina的毒樹果實理論有些問題,但我就沒有 像批eslite12般的批他,簡短跟他說一下我不同意見,之間差別就在於心態不同。 越是不可一世,越是趾高氣昂,越是加以拂拭就是我的宗旨。eslite12如此,就受我 批判,那怕是loveSabina還是Dadiboy,甚至是Escarra你,若跟eslite12那副調調一樣, 一樣會如此激烈。 什麼樣的文章都有人喜愛,Dadiboy推了幾次我也不認為他於我有何恩義可言,甚至 我跟他說過我不喜歡你這樣。他推不推,Escarra你喜不喜歡,那又如何 ? 我不愛shanvic的論調是真,但我可沒有跟他做一樣的事,至少在我的認知是如此。 但在Escarra式的〔對人不對事〕可能相同,但這是你的標準嘛。 你似乎沒有弄清楚我的真意。 如果要打個比方,我的言論是60分,shanvic值個10分,如果連60分都要禁止,那10分 的不用說,但10分的不好不代表60分的也不好嘛。 簡單的說了,如果版主版規寫的十分明白,按照Escarra式的〔對人不對事〕為標準, 那全體版友就按照版規走。如果沒有這樣版規,那要我60分的言論不可以存在,10分的貨 色安然無恙,有這種道理嗎 ? 劣幣留著好使 ? 我認為只要不人身攻擊就可,界線就在於人身攻擊跟Escarra式的〔對人不對事〕這個 分際,純粹就罵人一句〔王八蛋〕,這樣沒什麼好回的,也毋庸理會。 純粹人身攻擊,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不能忍受,那毫無意義,不是什麼偶爾一次可以為 之,反之,就算Escarra式的〔對人不對事〕,我不認為有什麼。 而我對eslite12當然不了解啦,就說我跟他之前完全沒交集過,那些話不過是來諷刺 他的嘛,他要怎麼做人是他的事我管不著,但他如果基於傲慢的心態再次的說出〔你給我 回去唸唸這是什麼〕,〔你法治觀念要加強〕這樣的話,我照樣會批。 但不是他每次發文每次電,我認為這才是對人不對事(這與Escarra的認知不同),每次 發文都說錯那還真不容易。我認為說錯不打緊,最該誅的是其心。 我不用管他平常是不是個好人,甚至阿,我也許私底下有可能跟eslite12成為好朋友 也說不定呢(當然以他不曾對我說你法治觀念要加強這樣的話為前提)。那又如何 ? eslite12心態就是如此,為什麼不能批 ? 跟我是否要教他怎麼做人沒有關係。 話說回來,Escarra你對我知之甚深嗎 ? 我覺得你現在好像在教我做人耶 ? 又評論eslite12心態當然要是個人式的,難道我用Escarra的心態評論eslite12 ? 或者用〔法律人之心態〕評論eslite12 ? 這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 說穿了,就是不要評論eslite12的心態,否則不理性,不要針對eslite12個人,不要 罵的這麼難聽,eslite12已經不發文了,他說過的話〔死掉〕了,不要鞭eslite12的屍, 不然是開花,是失序,是模糊焦點,已經超過一次而不可忍受了,罵過一次就不要罵了。 但這些都是Escarra你的標準你的認知,在我看來你的〔對人不對事〕標準過於狹隘 ,當然你覺得這樣才是〔理性〕,當然你可以這麼堅持,地球一樣轉動,我知道。 說到這,釐清一個癥結所在,Escarra認為這樣不好,冠上一個〔對人不對事〕的名稱 ,但我不認為這是〔對人不對事〕,也沒有什麼不好的。 當然Escarra儘可以繼續用〔對人不對事〕來批判,但那是你的標準,你的自由。 就討論串〔死掉〕這個部分。 我覺得我沒有誤會Escarra你的說法呀,只是你換個包裝而已。 從你談到eslite12已經很久沒來,就已經〔脫離〕這個版,所以這討論串〔死掉〕了。 所以我不要在評論下去了,接下去就是不符版旨的開花了。 聽起來我覺得頗為詭異,討論串還有死活之分 ? 怎麼死的 ? eslite12已經脫離, 所以死了 ? eslite12已經久沒發文,所以不是版友,所以死了 ? 如果eslite12又來這裡對前面發文,然後討論串又〔復活〕了 ? Escarra你這說法 跟我所理解的沒有相差很多啊,只是你換個包裝,說〔死了〕,我說成是不是可以批判的 權利而已。 為什麼 ? 為什麼有沒有來發文是討論串要死不活的因素 ? Escarra你是提出這個說法 ,但沒有交代理由阿,我就不這麼認為,討論串沒有死不死活不活的。 哪怕是該位版友現實上真的死了,我也不認為討論串就〔死了〕。哪怕是從第一篇開 始那幾位版友更可能很久沒上網路了,我也不認為該討論串〔死了〕。 該版友有沒有來發文,現實上死掉了沒,多久沒上網,我一蓋不在意,也非我所能預 見,跟我可不可以批判毫無關聯,說的誇張點,我從前面第一篇開始批,也沒有〔死掉〕 與否這樣的問題。 打不打擾嘛,誰被打擾了? 你可以不看你可以反駁,在shanvic沒被禁止,在版規沒被 重新改變之前,就算我有打擾好了,還排在shanvic之後面好多呢,輪不到我。 還是你認為只有那些叫不好的人才能算是板友? 在版主改版規之前,我不認為有何不妥,也不認為有對人不對事,沒有死掉, 沒有失序,當然也無自重與否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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