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rong (目分目分口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
時間Thu Apr 30 09:38:57 2020
事實經過:
我有某大外商銀行的某張信用卡,該銀行會不斷寄送廣告郵件,信尾有取消訂閱的連結,
但該連結也只是個e-mail地址,例如:
[email protected]
我已經用此信箱寄給對方兩次,但還是持續收到廣告郵件
問題:
以前念書的時候記得有條法規要管理垃圾電子郵件,查詢後應該就是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但目前似乎還是條草案!!?? 民國94年到現在...
請問目前是否仍沒有法源依據規範這些"檯面上"的公司寄送垃圾訊息?
註1: 因為是信用卡客戶,直接封鎖該公司信件可能會導致我收不到電子帳單
註2: 該公司的廣告信還很荒謬的寫:
"本行將按您的要求取消該寄送服務,且不收取費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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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78.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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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MOI: 題外話,那信箱應該只是發信,而不會看信件的,你寄那信箱取 04/30 10:39
2F:→ BMOI: 消根本沒用 04/30 10:39
3F:推 Hermess: 先打電話去該銀行表達拒絕共同行銷。一週後還收到就去金 05/01 05:38
4F:→ Hermess: 管會檢舉。 05/01 05:38
5F:→ panrong: 好的,我也是打算這樣了,謝謝回覆 05/01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