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PttSuggest
標題Re: [建議] 取消劣文自刪功能
時間Thu Oct 28 07:20:14 2010
聽過比例原則沒?
比方說在打工板,一時大意忘了附上電話
依照版規是劣退
然後在電蝦板貼文謾罵+恐嚇+叫囂+...etc
依照版規也是劣退
於是一時大意忘了附上電話的人 終生不得在八卦板發文
小偷跟殺人都一樣死刑,就是你的理論。
你這輩子從未違反任何交通規則、從未用過任何盜版、從未犯過任何錯,
再來談犯任何錯都一律死刑吧。
另外一個問題是合法性。
如果劣文的強度如此之高,那麼每個大大大小的板規,都得被統一檢視合法性了,
因為每一個規條都具有全站的殺傷力。
連現行法規都有小地方矛盾之處了,批踢踢一萬多個板,瘋了嗎?
※ 引述《sohate5566 (北車≠台北車站)》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若實行,以後在一些小型看板不小心格式不符被劣退
: : 就等同終生水桶八卦板以及眾多熱門版面
: 當然,那是你們自找的 由不得別人.
: : 這結果只會使帳號部面臨更氾濫的分身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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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濫劣的板主不是沒有
: 被劣退 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不管是不是版主濫用劣退功能
: 如果真的有濫用劣退功能情事 應逐層申訴 如無法於組務申訴 應用信件替代之.
別忽略了最重要的一行阿!
以上法理你不能接受不重要,就實務面來講你無法解決問題,那就是空談而已。
在無法管制分身的情況下(這就是網路的性質),
生命會找到出路,這類作法只會造成更多的分身帳號註冊,
目前註冊帳號已經排到上萬個人在等了,帳號部也是沒領薪水的。
人力哪來?
你如果願意提供每個月十萬元薪資請三個人來ptt審核註冊帳號,那或許還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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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7.147